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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大松:神州专车上市是在倒逼政策还是倒逼自身?

最近,神州专车拟上新三板市场的消息引爆了移动互联网出行业界与投资界,先是阿里巴巴入股问题让业外人云里雾里,后是著名投资人朱啸虎撰文

 最近,神州专车拟上新三板市场的消息引爆了移动互联网出行业界与投资界,先是阿里巴巴入股问题让业外人云里雾里,后是著名投资人朱啸虎撰文指出神州专车是“伪共享经济”,更是引爆投资界。不过,神州专车的回应则耐人回味:神州专车董事长陆正耀指出“专车大战已经结束,神州专车打了漂亮的一仗”;而神州专车公司针对几个自媒体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刑事责任,更是霸气侧漏。 

  在笔者看来,神州专车是否共享经济,投资人是否看好,只是见仁见智的问题,而其拟上市活动却是对目前尚无定论的“专车”业务合法性的一次冲关,具有倒逼意义。当然,这个倒逼,有可能倒逼的是政府政策出台,也有可能是倒逼的神州专车公司发展的瓶颈。因为任何一个公司拟新三板上市,均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而法律意见书对于拟上市公司需要出具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的结论性意见,而神州专车的业态的合法性恰恰一直处于争议状态,未能有一个正式结论。 

  神州专车的横空出世,缘于受到早期滴滴快依托“租赁汽车+代驾司机”推出的“专车”业务启发。在我国,多年以来出行市场一直缺乏独立的约租车服务业态,具有法律依据的出租车业态则属于巡游、标准化的出行服务,个性化的预约出行服务一直缺失,少数城市的预约出行服务也只能由出租汽车提供,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独立约租车规范发展空间。滴滴快的在出租汽车推广打车软件运用过程中,发现大量的对价格不敏感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因此推出了“专车”业务(不过,最早推出此类业务是易到用车,但因其市场推广力度及没有明确其用车服务为“专车”,导致其影响不大)。“专车”业务一经推出,鉴于滴滴快的在出行市场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并受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多个城市主管部门也曾经明确宣称“专车就是黑车”,并进行查处。但是,依托租赁汽车+代驾司机组合的“专车”,是区别于传统出租汽车的个性化预约用车,其市场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市场具有差异,也填补了我国一直缺乏的约租车业态问题。甚至在法律层面,租赁汽车公司自身不配备驾驶员,由互联网平台整合劳务公司的代驾司机组合而成的“专车”,依“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理,并不违反现有汽车租赁法规中“汽车租赁公司不得提供驾驶员”的要求。因此,主管部门一刀切地认定“专车是黑车”,受到各方的批评。 

  在一片“专车”就是“黑车”的声音中,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1月8日指出: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司机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不过,交通运输部同时也强调,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 

  正是在交通运输部这一政策意见鼓舞下,神州汽车租赁公司迅速成立了神州优车科技公司,依托其在传统汽车租赁业深耕的基础,推出了“神州专车”业务,获得了较快的增长,奠定了如今上市的基本业务模式。除了神州汽车租赁公司,许多城市的大大小小汽车租赁公司也纷纷与滴滴快的合作,推动了汽车租赁与预约用车之间的融合发展。如在南京,有着十八年从业经验、曾经的十佳出租车司机的的哥殷浩,就在交通运输部的政策意见鼓舞下,成立“卓迅汽车租赁公司”,依托其熟悉出行市场及在出租汽车司机的影响力,主要招收出租汽车司机加盟,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专车”业务,甚至独创性地推出了“学童专车”、“老人看病专车”,走上了一条出租汽车司机转型发展的道路。在笔者看来,交通运输部这一政策意见,抓住了我国一直以来缺乏约租车业态的关键,通过发展高品质、差异化的“专车”激活出行市场,为汽车租赁公司与出租汽车司机提供转型发展良机,属于顺应市场创制要求精准之见,具有发展“互联网+交通”的典型意义。 

  不过遗憾的是,交通运输部1月8日的政策意见未见后续的规范、细致要求,导致“专车”市场陷入私家车能否进入的争议之中,未能为传统汽车租赁公司与出租汽车司机融合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助力,导致神州专车业态的合法性问题一直处于未定状态,为其上市留下了明显的法律风险。如据报道,今年3月份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已累计对包括滴滴、优步、易到、神州在内的 4 家召车信息服务商开出 5 张罚单,每张罚单各处以 10 万元罚款,其依据是《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网站、软件工具等提供召车信息的服务商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未提供相关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的,由市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笔者查询到的2016年3月31日的动点科技新闻报道中,“截至目前,滴滴、优步、易到已完成行政处罚。但是,神州平台经过多次案件催办,目前还未接受行政处罚。”神州专车未接受行政处罚,是否意味着神州专车不能接受其曾经受到交通运输部肯定的模式受到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认定违法的处罚?是其业务基本模式被标杆性的上海市否定形成的巨大反差需要慎重对待,甚至提出法律争讼?上海市的这一处罚,恰是神州专车谋求上市所不得不迈过的一道“法律坎”,也是诸多中小型汽车租赁公司、出租汽车司机转型为“专车”公司、“专车”司机不得不迈过的一道坎。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当我听到神州专车拟上市的消息时,第一时间浮在脑海里的就是这么一句话:“神州专车上市,是在倒逼政策还是倒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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