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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ppp模式与泉州市签署合作框架 一期智能交通项目1.4亿

为积极响应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号召,落实智慧福建与智慧泉州建设要求,促成央企与泉州市政府在信息化领域的深度合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加强

为积极响应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号召,落实智慧福建与智慧泉州建设要求,促成央企与泉州市政府在信息化领域的深度合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央企合作的要求,经友好协商,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近日 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易华录”)签署《泉州市智能交通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建泉州市智能交通项目,实现泉州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协议内容

1、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建泉州市智能交通系统。支持乙方(包括其下属公司)承担泉州市综合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的咨询、投融资、建设、运维和运营工作。甲方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尽可能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乙方将全力支持其泉州本地子公司在泉州市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双方共同建设具有全国领先和示范意义的智能交通系统,提升泉州交通管理与服务品质,逐步形成城市大智能交通格局,实现泉州市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交通安全态势、交通通行能力和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出行难、停车难等民生问题显著缓解,双方联合打造“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城市智慧交通样板。 
    2、双方围绕“泉州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内容开展合作共建,乙方积极发挥“智慧泉州”综合运营商的地位、作用和技术优势,协助泉州形成综合智能交通的科学建设与管理体制、可持续运营与协调机制、系统标准与安全保障体系。 
    3、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泉州市智能交通系统一期项目建设拟采用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乙方参与总承包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甲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展开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含运维)合作。甲方是泉州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的提出者、组织者和应用者,乙方可作为项目的规划者、投资者、建设者和运营者。一期项目总建设规模不少于 1.4 亿元,项目具体投资方式双方另行约定,该事项需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后执行,项目工程的实施按法定程序经政府采购流程完成。 
    4、在法律法规允许及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对部分交通信息化项目联合开展信息分析、数据挖掘等深度开发,并对外提供增值服务,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收益分成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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