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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审查的思考

认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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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文交通网 智能交通 交通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实行多年,对引导交通需求均衡发展以及预防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等起到了关键作用,是交通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但是,仍然有一些地区对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不是特别感冒,除了认识不到位和技术无保障的因素外,也有不少地区认为其作用发挥并不是很理想。

为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各地从不同方面均进行了很好的尝试,其中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审核的方法是目前较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基于此,谈谈我们的一些认识和实践。

01、交评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设计与交通设计环节脱节

目前大多数建筑设计方案仅仅考虑项目的用地性质和出入口位置、数量等内容,缺乏交通设计环节,往往忽视了建筑设计与道路交通设计的有效衔接,缺少交通分析、出入口组织、外部交通诱导等设计工作,导致出现开业即堵、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的问题,给日后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行带来诸多隐患。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与统筹协调

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提出的内外交通优化改善措施涉及到规划、市政、交通、城建、城管、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一般需要多个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协作完成,编制单位与甲方、各主管单位之间沟通衔接不充分导致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建议难以落实。

如对于已经取得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若交通影响评价结论为交通影响显著,须通过降低开发强度、改变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来减轻其交通影响,其结论推翻前期规划性文件,将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因此实施操作难度非常大。

(三)交评报告的编制偏重“评”而忽略“交通组织”

当前国内部分从业者对于交通影响评价基本定位和主要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编制过程中为了通过审核,注重于从不同层面展现项目选址、规模等的可行性,未切实考虑建设项目对内外部交通的负面影响,缺少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设计工作,忽视了交通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久而久之使得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流于形式。

(四)编制单位专业门槛不统一,市场较为混乱

目前交评编制没有对单位能力、业绩等提出明确要求,不同专业、不同技术实力的公司均可承担交评编制工作,编制单位之间的竞争更倾向于价格竞争,造成“不追专业、只看价格”的局面。编制单位专业技术水平不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深度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对项目实际指导作用不强。

同时,编制机构多受开发商委托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更多的是以项目通过评价为目标,无法保证评估报告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02、交评审查工作中常见问题

以我们在某个城市持续开展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与评价审查项目为例,服务团队平均每年完成超50个新、改(扩)建项目交评报告的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进行160余次审查,提出770余条优化设计意见(常见咨询问题和所占比例情况见下表),采纳率达96.7%;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机制,平均每年从源头能够避免约122处潜在交通拥堵点、60处安全隐患点,可节约建设资金近7000万元。

通过对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有效推动建设方案的完善,减少后期交通优化投入,进一步夯实了交通管理基础。

常见咨询问题和所占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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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在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我们总结了实战中较为突出的几大问题,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出入口设置方面

建设项目的出入口设置方案是评价及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出入口必须满足建设项目内外交通进出的需要,也要保证进出的车辆对周边交通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出入口审查中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

(1)出入口功能布局不合理

一是,出入口数量不规范。出入口数量设置不足难以满足项目车辆进出需求,导致建设项目因拥堵问题无法高效通行,一定程度影响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出入口数量过多过密会造成道路出入交织点过多,道路通行能力下降,交通事故隐患增多,不仅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还会影响城市的健康发展。

二是,出入口位置不合理。出入口作为城市道路与建筑间的衔接点,若出入口所处位置距离相邻路口、项目出入口过近或形成错位等,与项目自身特征、道路功能定位、路网规划等不符,将对项目周边现状交通运行带来极大的交通运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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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出入口组织形式不科学。出入口的交通组织未根据项目位置、衔接道路等级、交通流量、项目周边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加大了车辆交织冲突。如图同一出入口设置了双向进出通道,车辆进出对项目及衔接道路交通干扰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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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入口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

一是,出入口转弯半径不满足通行要求。出入口转弯半径设计时未综合考虑项目用地性质、通行车辆车型分布、行车速度等因素,出入口转弯半径过小,车辆容易侵入路缘石范围内,半径过大会导致车辆转弯速度过快,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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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出入口宽度设计不合理。出入口宽度未结合交通组织模式、车道数量、进出车辆类型、隔离设施、闸机、单双向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布设,开口过大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将增大出口管理难度,宽度不够时影响出入口的通行效率并产生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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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出入口行车视距不足。出入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存在高于1.2米的绿化、市政设施等视距障碍物,且未设置凸面镜、减速带、让行标志牌等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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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视距三角形示意图

(二)交通组织设计方面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新增交通需求会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需根据拟建项目所产生吸引的交通量及项目出入口的布置对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工作,确保其安全、有序。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项目交通组织层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核心节点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缺乏或不合理

一是,交叉口未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工作。大部分交评报告对显著影响的路口仅仅提出改善的宏观措施,未进行详细的交通组织设计工作,无法降低项目对核心节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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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交叉口展宽段设置不合理。项目未充分考虑交通需求,引导段、缓冲段、渐变段设置不足,交叉口容错空间及存车空间不够,极易在渐变段处形成交通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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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车道功能与流量不匹配。交叉口在分配车道功能时,未考虑近远期流量变化及实际交通组织流线,导致交叉口进口车道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路口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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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慢行过街绕行距离过大。停止线、斑马线位置设置不合理,交叉口过大,慢行过街绕行距离较长,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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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慢行过街流线前后情况对比

(2)内部交通组织方案缺乏或不合理

一是,项目内部缺少交通组织方案。大部分交评报告中对内部交通组织仅停留在规范条文说明层面,未开展组织设计工作,例如项目内部道路较窄无法满足双向行驶,方案设计中未考虑单向,导致内部交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不利于后期内部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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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部交通组织优化前后情况对比

二是,项目内部交通设施设计不合理。交评报告中往往忽视了项目内部的标志、标线、广角镜、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导致后期投入使用时内部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存在视角盲区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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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部交通设施优化前后情况对比

(3)缺乏内外交通衔接设计方案

一是,缺乏交通组织流线设计。未对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内外机动车、非机动车、慢行、消防等交通组织流线进行设计,投入使用后易产生大规模拥堵现象。

二是,缺乏交通诱导设计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对交通诱导设计内容不够重视,如商业综合体建筑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特性交通吸引量比较大,未对停车泊位、周边路网等信息进行诱导发布,常出现开业即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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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面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可以提高参与者交通通行的舒适性,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会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一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不规范。如部分标志设置位置、样式、颜色、文字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地面交通标线设计与实际交通运行不符等,为后期项目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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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设置不科学、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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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标志标线设计前后对比

二是,其他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足。未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内部及周边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隔离、防撞等安全设施,无法保障交通参与者通行安全。

三是,标志、标线设置相互矛盾。标志标线设置不一致,标志版面内容与道路实际情况、地面标线不匹配,易误导驾驶员导致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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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停车设施配建层面

建设项目的停车设施对项目产生吸引交通量的影响较大,是交通影响评价里面的重要内容。交评审查时需重点审查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是否供给充足、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达。

(1)停车设施设置不满足需求

一是,机动车停车泊位不足。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势必导致大量的路内违停,增大交通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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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不足。由于非机动车具有灵活、轻便和市民就近停放心理的特点,停车泊位设置不足导致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路内空间、机动车停车位等现象,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项目周边交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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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电设施建设缺乏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文件要求,项目均需建设一定的充电设施,但部分新建住宅项目停车位充电设施不满足且未预留安装条件,部分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也低于15%,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充电设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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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车场配套设施不完善

评价工作中往往忽视停车场的配套设施设计工作,如缺少停车场指引标志和停车标志,地库出入口缺少减速垄、导向箭头等,停车场内部缺少诱导标志、泊位线、阻车器等必要的停车安全设施,无法保障通行安全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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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交通层面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市民出行提供基本服务保障的城市基础性设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城市公共交通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交评审查过程中需着重关注对公共交通系统提出的改善措施及优化建议。

(1)公交站点及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

一是,公交线路不满足出行需求。项目建设完善后,区域内的公共交通需求量将会增加,现有公交承载力较低,无法满足出行需求。

二是,公交站点布设不合理。交评审查中常发现公交站台设置距离路口、出入口过近,次支路上公交站点正对设置等情况,导致行人横穿过街、公交停靠对主线交通干扰严重,道路通行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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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周边公交站台优化前后对比

(2)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设不合理

交通组织改善方案中缺少共享单车租赁点的设计工作,不利于非机动车与常规公交、地铁等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无法满足居民短距离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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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缺乏出租车站点设计

项目建设完善后,根据不同项目特性,出租车出行需求可能增加,但在交通组织改善方案中未考虑增加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为市民乘出租车、网约车等通行方式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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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建议体制上应明确职责和审核要求

建议建立规划、交通、住建、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机制,联合制定出台交通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同时需加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交通设计与影响评价之间的衔接。

此外,建设项目在报建阶段应充分征求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同时交通影响评价成果报告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或专业机构的审核论证,确保交通影响评价具有更强的可行性,促使建设主体重视评价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交通源头管理。

(二)建议加强交通影响评价内容的科学性

目前大部分评价报告往往未关注交通组织方案协调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内容,无法真正发挥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的作用。

交通影响评价应强化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全面性,加强项目投入使用后交通组织影响评价、周边关键节点设计、动静态诱导设计等相关微观交通组织方案设计,保障交通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合理方案所带来的交通问题。

(三)建议强化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由于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需要综合考量评判的因素繁多,对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因此建议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化队伍开展影响评价或技术审查相关工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支撑,保证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做到有据可依,切实提高评价工作或技术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源头夯实交通管理基础。

(四)建议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监督管理制度

为避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落实或未完全落实交通组织方案的现象发生,有必要建立规范化的建设项目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监督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促使交通影响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方案和措施得以真正实施。

作者简介:白翰,山东交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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