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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简介

项目预算:预计投资69297 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990 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54 91万元,预备费3177 25万元,建设期利息2575 00万元。

1、背景介绍

项目包括泸州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维护管理和运营期内的维护管理等。项目位于泸州市主城区。共建设5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53866.89平方米(约80.8亩),总建筑面积143000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136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3850个,快速充电桩7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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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预计投资6929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9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54.91万元,预备费3177.25万元,建设期利息2575.00万元。

2、合作模式:PPP合作模式。

(1)项目实施机构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政府指定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5%,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按5%:95%的比例出资(均以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筹融资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通过股东贷款(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政府授予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获取项目收益;合同运营期结束,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协议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泸州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且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无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或产权约束,也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须接受政府方按照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规定)进行管理。

(2)项目将根据不同地点单个停车场项目分别计算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以保障乙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由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停车场、商业配套设施租金、广告收入等方式获得。

(3)项目周期: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30年。

(4)项目拟以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投资收益保障,市财政将可用性服务费缺口部分列入年度预算,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资金补足安排。

3、项目运作及回报机制

(1)项目运作方式

①项目运作方式为“BOT”(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该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在通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各停车场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按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泸州市发改价格〔2012〕403号)相关规定对停车场进行收费运营管理,并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检修、主要构件结构的保养维护,在30年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清资核产后注销,项目合作终止。

②项目将根据不同地点单个停车场项目分别计算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以保障乙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③提前终止合同情况下勘察、设计、工程费计价报价

建安工程费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前附表第8项的标准计价。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意见,勘察、设计费按2002年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为上限、建安工程费以泸州市财政评审控制价为上限、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年投资回报率10%为上限,申请人自行报价竞争。

④项目周期: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30年。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由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停车场、商业配套设施租金、广告收入等方式获得。运维服务费自单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按泸州市统一收费标准计取;可用性服务费根据社会资本方建设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及合作期内实际占用资金按实计算。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占用时间为每笔资金支付至项目公司的到账之日起至最终回收投资及回报到社会资本方的账户之日止。在项目合作期内,若项目公司经营停车场的总收入不能满足社会资本的最低投资回报要求,则政府给予不足部分相应的财政补贴,并于经营期开始第二年起每年将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预算的数额根据投资总额、最低投资回报要求和上一年度的经营收入综合确定。

(2)项目经济效益

经财务评价,项目年均总收入10,309.32万元(不含财政补贴),年均总成本3,936.97万元,项目年利润5,697.55万元,净现值3,880.03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6.51%,社会资本金财务净现值为2,963.86万元,社会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53%。通过指标分析表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发行债券后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能力较强。

(3)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使社会资本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出资代表可根据PPP协议约定,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2年投资回报计算约定:

社会资本方的最低投资回报,其年投资回报率不得超过10%,并列入竞争项目,以最终选定的社会资本方所报的投资回报率为准,根据社会资本方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及合作期内实际占用资金按实计算。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占用时间为每笔资金支付至项目公司的到账之日起至最终回收投资及回报到社会资本方的账户之日止。社会资本回报计算基数以审计后的竣工决算建设成本为准。

若社会资本方退出是由政府资本方以股权收购方式时,股权溢价率与社会资本方在竞争性磋商时所报的投资回报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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