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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建设方案

本工程依托长沙市地面公交、出租车等数据初步建设长沙市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地面公交数据长途客运数据的交换共享,并为与未来的轨道交通数据的交换提供接口,为多种客运模式数据融合和共享应用搭好框架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建设方案 

1项目总体方案

本工程依托长沙市地面公交、出租车等数据初步建设长沙市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地面公交数据长途客运数据的交换共享,并为与未来的轨道交通数据的交换提供接口,为多种客运模式数据融合和共享应用搭好框架。同时,为新建信息系统、行业已有的其他领域信息系统和未来建设的行业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基础。

1.1建设思路

按照“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信息开放化”的建设理念,本工程将紧紧围绕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城市公交运输服务水平与效能为宗旨。考虑长沙市公交行业的发展特点与存在的问题,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统建共享”的建设思路。由政府引导投资,构建统一的城市公共客运数据资源中心,涵盖企业级数据和行业级数据,为行业管理部门搭建行业监管与决策支持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统一的出行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规范、统一的监控、调度与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尽快形成效力。同时委托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系统建成后运行维护与保障工作。

1.2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从全国城市客运智能化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长沙市城市客运智能化试点工程建设思路和建设内容;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长沙市公交系统建设现状,采用分期推进的策略,最终实现长沙市城市客运智能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2)结合实际、资源节约

结合长沙市城市客运业务和信息化发展现状,充分调研长沙市现有的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和配套工程,在不影响试点工程效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并按照“政府主导”和“政府引导”两种方式进行分类指导,滚动建设。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提高长沙市客运智能化水平为目标,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建设新的数据采集终端,按照“一数一源、共建共用”方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数据资源共享模式,提高城市公交行业信息资源的质量和利用效率。

(4)需求导向、突出重点

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公众需求和政府履责的要求,为长沙市公交行业重点建设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为公交企业重点建设公交车综合管理和智能调度系统,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客运智能化进程。

(5)适度超前、确保安全

坚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使长沙市城市客运智能化水平在全国保持适度超前,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建设中同步考虑系统安全问题,确保系统稳定和数据准确。

(6)服务为本、监管并重

进行建设时,充分体现“服务公众”的理念。既要为行业管理者进行行业监管提供服务,更要为社会公众乘客、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服务。落实这一理念需要贯彻和执行信息化服务的“以人为本、监管并重”原则,在保证行业秩序的前提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1.3业务目标

通过“长沙市城市公交运行监管与智能调度服务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有力推动长沙市打造国际水准的公交都市,建成“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减排更显著、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成以大容量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辅助的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网络,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周到、快速准时、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优质公共交通服务等公交都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上述业务目标具体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实现监管手段的转变:从传统的人工巡查与手工记录方式向自动的监测与统计分析转变,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行业监管的及时性,降低监管人员工作强度,使得管理部门对公交服务质量的考核更加准确、可靠;从传统的分业务部门的行政审批向网络化、数字化的多部门联动审批方式转变,提升行业管理部门的执政水平与管理效率,使公交运输企业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2)实现调度模式的转变:由人工粗放的调度管理向自适应、及时、灵活的调度转变,实现公交企业日常运营与应急处置的在线调度和不同企业、线路间的协同联动,提高公交运营效率与应急处置效率。

(3)实现服务方式的转变:由原有静态、单一、信息匮乏的信息服务方式向动静态结合、内容丰富、手段多样的信息服务方式转变,使出行者享受准确、便捷和及时的公交出行信息服务。

通过该试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长沙市公交运营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对已安装GPS定位终端公交车辆的全面监控,实现全市20%公交线路的智能化调度,实现长沙市主城区统一的公交、出租出行信息呼叫服务。

1.4建设目标

通过本工程实施,实现对公交车基础数据的全面采集、可靠传输和充分利用,实现对全市公交车的智能调度和运行监管,实现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的动态生成和及时发布,推动全市公交车行业监管和企业运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全市公交车智能调度、运行监管和科学决策能力,提高公众出行服务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建设城市公交运行状态监测体系,初步实现对公交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

通过本试点工程建设和地方配套项目,到2015年实现市区地面公交车辆卫星定位终端100%覆盖,经过黎托枢纽的地面公交车辆智能投币机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新装和改造车辆智能终端,基本实现对车辆全面动态监控;通过IC卡POS机的刷卡数据和示范线路智能投币机数据的实时上传和客流分析模型,实现对城市公交客流的监测功能。

(2)初步搭建行业统一的二级平台架构

通过本试点工程建设,结合的长沙铁路南站(黎托)综合客运枢纽信息服务与协同管理平台、客管局现有的(出租车)公共客运智能管理平台,初步搭建行业统一的二级平台架构。

(3)基本实现城市公交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

搭建一体化的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整合公交及相关业务数据,建设全市集中、统一的公交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资源库,在数据资源中心构建城市行业管理和企业运营管理两级数据库。

(4)初步实现行业、企业两级的监控协调指挥

实现公交企业对所辖公交线路公交车的指挥调度,实现公交车运行故障、线路车辆分布失衡等日常运营事件发生时及时的指挥调度,有效避免或减轻上述情况对公共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共交通体系的正常运营;实现重大事件发生时,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市公交进行城市层面的调度,提高全市公交车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变能力和应急协调能力。

(5)初步实现城市公交行业监管的规范化与决策支持的科学化

满足行业管理信息化需求,提高企业管理、站务设施管理、车辆管理、规划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监督、市场管理和科技信息管理等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成本核算规制、客流分析与线网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促进行政管理行为的规范、透明、公正。实现对公交基础信息数据、公交行业监管数据、企业运营数据、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数据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建立统计分析模型和相应的评价指标,提高企业营运决策、公交指挥控制决策、交通流量预测、乘客流量预测、线网调整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6)初步构建城市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利用门户网站、移动智能终端服务系统、呼叫服务中心等方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公交运营线路、车辆等静态和动态信息查询,实现公交信息呼叫服务等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7)构建全市公交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

结合示范工程标准规范建设方案,梳理长沙市公交车载终端、数据资源、信息服务等基础情况,结合行业、企业、公众三方需求,构建全市公交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并参与完成示范工程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1.5建设任务

本项目将围绕长沙市公共交通系统,面向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出行公众,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改造和新装公交车辆车载终端,实现车辆运行状态监测

(2)建设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

(3)建设城市公交监控指挥中心和城市公交集中监控调度中心

(4)建设公众出行呼叫服务中心

(5)建设建设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公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和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五大应用系统。

(6)建设软硬件支撑环境

(7)按照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相关要求,以及本工程新建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对安全保障的要求,建设安全系统。

(8)建设长沙市公交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机房等配套设施,为日常管理与运行维护提供设备存放和人员工作场所。

(9)建设政策规范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

1.6总体布局

本工程建设 “四个中心、五大应用系统”,其中四个中心分别为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城市公交监控指挥中心、城市公交集中监控调度中心、呼叫服务中心,五大应用系统分别为公交智能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公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各中心和应用系统全部部署在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和部分不独立建设自己信息化平台的公交企业通过登录系统实现对相关数据与服务的访问和业务功能的调用。

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本工程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交换;其他民航、铁路等其它交通运输方式根据访问权限通过统一的接口访问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实现与本工程的衔接。

独立建设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和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企业,使用自建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运营调度管理的企业,将本企业信息中心中相关数据与城市客运数据资源中心共享。黎托枢纽工程中枢纽公交调度系统作为本工程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的一个企业级节点。

IC卡管理中心数据和黎托黎托客运枢纽工程中行业相关数据通过数据交换实现数据上传。

车载GPS定位终端部署于本工程相关公交车上。

1.7总体架构

根据前述工程建设任务,长沙市公交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包括数据采集层、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系统层、信息发布层和四大保障体系。

图长沙市公交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总体框架

(1)数据采集层

主要用于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车载终端包含卫星定位模块、报站器、IC卡刷卡机、车载视频监控、LED信息发布等,为公交车辆实时调度提供依据,为出行信息服务提供基础数据。

(3)基础设施层

综合利用串口通信、GPRS/CDMA/3G无线网络、有线通信、卫星通信等,为长沙市公交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提供通信服务。

(4)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包含企业数据和行业数据。企业数据和行业数据按照“一数一源”原则,确定企业和行业应用系统对指定数据的修改权限,数据修改后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更新。

(5)应用支撑层

为长沙市公交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和应用提供统一的支撑环境,包括数据交换、数据分析、安全认证、中间件、地理信息引擎等支撑软件。

(6)应用系统层

根据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业务、企业运营调度管理以及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等多方面的需求,建设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公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和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众、政府、城市公交监控指挥中心、城市公交集中监控调度中心的相关单位或部门综合利用上述各应用系统,提供行业监管、企业运行和公共服务功能。

(7)信息发布层

面向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终端设施或应用系统,主要包括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呼叫服务热线等。

(8)四大保障体系

包括政策规章、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建设与运维保障体系。政策规章保障体系包括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与规章制度,是系统建设的指引。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安全技术产品,依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保障系统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包括系统建设中应遵守的各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实现资源整合和系统拓展奠定基础。建设与运维保障体系制订长效运行机制,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1.8工程边界

(1)与公共客运智能管理平台、黎托客运枢纽工程关系

本工程与公共客运智能管理平台(出租车)、黎托客运枢纽工程中的行业平台共同构成长沙市交通运输二级平台。其中,公共客运智能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出租车的接入,黎托客运枢纽工程中的枢纽公交调度系统只负责枢纽内公交线路的调度。

(2)与交通运输局一级平台关系

本工程与公共客运智能管理平台、黎托客运枢纽工程共同构成长沙市交通运输二级平台,并实现与交通运输局一级平台对接。

(3)与IC卡管理中心之间的关系

本工程与IC卡管理中心的公交刷卡记录进行数据交换,为分析客流提供基础信息数据。

(4)与部、省交通信息系统之间的关系

本工程为湖南省联网联控平台、城乡客运油补系统和湖南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城市公交基础数据和运营数据等,为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提供数据支持。本工程的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可以为湖南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公交行业决策分析数据,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5)与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系

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时期的工程定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四大综合应用系统,包括公众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处置系统、交通市场信用与项目建设综合管理系统、行业综合分析决策系统。本工程为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6)与政府门户网站关系

本工程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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