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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实话“史说” | 别让信号灯过程监管变成“糊涂账”

交警视角理清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那些事儿”

编者按:交通信号灯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不可或缺的城市基础设施,也是市民关注度最高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精细化管理既有助获得良好社会效益,也彰显城市品质。

交通信号灯的精细化管理,不仅包括配时优化的精细化运行、规范实用的精细化设置,也应包括全过程的精细化监管。

各地对交通信号灯精细化过程监督管理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地区出现信号灯建管脱节、有建无管、权责不清等“糊涂账”现象,这都不同程度影响着信号灯功能有效发挥和市民出行安全。

本文从公安交警视角,通过梳理信号灯建设等各关键环节,理清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容易产生的“糊涂账”,促进信号灯发挥保障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服务市民出行功能作用,同时冀能为各地公安交警和信号灯建设部门开展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020年初有个热点事件在交通管理行业受到广泛关注:媒体报道了北京的信号灯管理产权问题非常复杂,不少单位都拥有产权,仅城区信号灯都有五十多个产权单位,郊区就更不用说了。

类似地“糊涂账”不仅仅发生在首都,相信各地同行在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中也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存在,例如新建信号灯的不规范、不精细、不注重与本地样式延续和环境协调;验收流于形式、验收问题整改不到位;未经公安交警核准擅自启用配时不合理的信号灯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未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信号灯导致信号灯运维难或损坏修复不及时;信号灯运维主体责任不明确、运维不规范、不到位等等。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除了城市持续开展交通项目中的信号灯协调部门多、建设体量大、时间跨度长等客观因素外,主要是现行的上层交通法规仅对信号灯的法定作用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方面做出规定,各地对信号灯从建设、验收、启用、移交、运维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少有做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性的详细而明确规定,造成了目前信号灯建管脱节、有建无管、权责不清等“糊涂账”现象,不同程度影响着信号灯使用功能有效发挥和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最终,作为道路交通末端职能管理部门的公安交警,落得一个信号灯监管不严的责任。

首都交警负责人也表态将信号灯产权、建设、管理、运维、联网五个统一,一个主体管起来,所有信号灯全部移交到公安交管部门。看得明、理得清信号灯全过程监管中的“糊涂账”不是一件容易做到,却又不得不认真做好的事情。

10月23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管并重、实用实效”。笔者以公安交警视角,结合十余年交通信号管理经验,从建设、验收、启用、移交、运维等各关键环节,力所能及对如何做好信号灯全过程监管进行了思考、梳理和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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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是什么?笔者认为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包括了信号灯的建设、验收、启用、移交、运维等涉及信号灯整个生命周期主要过程中重点环节一整套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行为规范,是一项周期长、跨部门多、涉及面广、环节繁琐,且重要性日益突显的工作。

信号灯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涉及到的部门:一是信号灯建设主管单位(根据当地职能分工,可以是交通、公路、城建、住建等政府职能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开展信号灯建设工作,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信号灯建设单位开展信号灯验收、启用和移交工作。二是信号灯建设单位,也就是实际建设主体企业公司(或交通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负责本单位承建信号灯的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和移交前的运维管理工作。三是公安交警,负责审查信号灯设计建设方案,对信号灯验收启用进行审核把关,以及信号灯验收移交后的运维管理。

信号灯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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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建设应符合交通法规、国家技术标准、本地区地方规范和交通实际管理需求。

注重体现本地风格。信号灯平面布置形式应符合当地城市特点,延续现有信号灯建设样式风格,与道路环境整体协调、保持一致。有关观点笔者已于2020年7月1日《想说爱你不容易 | 一位交警对交通信号灯的思考》详尽分析,本文不再赘述。

征询交警意见。信号灯建设单位的信号灯建设方案应充分征求公安交警意见,根据公安交警意见修改完善,并将建设的交通信号灯基础信息向公安交警备案。

图纸审查。公安交警应制定图纸审查流程,并对信号灯建设方案图纸进行审查;信号灯建设单位应参照公安交警图纸审查流程,组织做好信号灯建设方案的设计和图纸送审工作。信号灯建设方案图纸须经公安交警审查无误后盖章确认,并作为信号灯建设和建成后验收的依据。

规范接电。为避免信号灯建成后无电可用或运行不稳定,信号灯建设单位在信号灯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接电、用电保障,按照路灯或市政部门相关技术要求,将信号灯就近规范接入路灯或市政用电箱变等公共供电设施,在接电源头处安装具有可恢复功能的漏电短路保护开关或过流开关,有条件的设置安装独立的不锈钢配电箱,确保信号灯接电安全、用电稳定。

施工迁改。因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建设项目需要,需对已建成使用信号灯进行迁移、拆除、改造、还建或者项目施工影响现有信号灯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将信号灯迁改施工方案报公安交警核准后实施,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信号灯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以及信号灯设备的拆除、运输、存放、保管、还建等工作。

还建利旧。道路条件发生变化后,信号灯还建应根据有关规范升级更新,以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并尽量利旧使用。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必须新建或重建,以保障信号灯稳定运行。

报废处理。信号灯迁改拆除后,不能利旧使用的信号灯由信号灯建设单位分类登记纳入所属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同时将报废处理情况报信号灯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备案。

信号灯验收和启用

信号灯验收是指信号灯设置规范性的现场查验;信号灯启用是指信号灯由灭灯状态向亮灯运行状态的变化。

组织验收。新建、改建信号灯建成后,信号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信号灯的验收工作,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验收申报流程有关要求,向公安交警提出信号灯验收申请。

参验相关方。参加信号灯验收人员应包括建设项目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交警等单位。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如通过,建设单位应向公安交警提交验收资料;公安交警应在收到申请验收资料后在承诺的办理工作日时限内给予确认。验收结果如未通过,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安交警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临时启用。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信号灯原则上不得启用。因交通环境复杂,不启用信号灯难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经公安交警同意,可按照应急管理要求临时启用信号灯;临时启用的信号灯需配设联网控制设备,保障公安交警对信号灯实现远程控制。

启用申报。信号灯验收合格正式启用前,建设单位需对首次启用运行的信号灯,提前向公安交警申报,启用申报经公安交警批准后,信号灯可正式启用。信号灯配时方案由公安交警制定或核准。

信号灯移交

信号灯移交是指信号灯的运维管理责任主体由信号灯建设单位向公安交警变更。

前置条件。信号灯正式启用之日起的一段时期内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结束后方可办理信号灯移交手续。试运行期内信号灯发生因建设项目原因导致故障的,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移交申报。信号灯建设单位应按照当地信号灯运维养护责任移交申报有关要求,向当地公安交警申报信号灯移交。

移交确认。移交资料满足条件且实地查验盘点确认无误的,公安交警应在承诺的办理工作日时限内办结移交确认手续,归类存档相关资料。

移交期限。信号灯试运行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信号灯建设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延长移交期限的,应向公安交警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信号灯运维管理

信号灯运维管理指责任运维单位按照现行法规标准对信号灯开展及时、有效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信号灯运行安全、完好、科学,包括对信号灯定期巡检、故障修复、联网调控、配时优化、数据分析、运行评价、舆情应对等。

质保期限。信号灯在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原因导致的信号灯故障,由信号灯建设单位负责修复。信号灯的质保期限自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应不短于一年。

运维内容。信号灯运维管理工作包括信号灯的定期巡检、故障修复、联网调控、数据分析、配时优化、运行评价、信息收集和舆情处理等。信号灯责任运维单位应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及时、有效运维管理信号灯,保障信号灯运行良好。

运维保障。信号灯建设单位应配备信号灯专业运维人员和运维设备,做好信号灯移交前的运维管理,并接受公安交警的指导,做到24小时运维响应保障。

在信号灯移交后,公安交警应通过内部组建运维管理队伍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信号灯运维管理专业、稳定和高效。

故障排除。信号灯故障排除应根据信号灯故障严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限时修复”的要求处理,具体如下:

一级:简单故障,修复时限2小时以内;

二级:一般故障,修复时限4小时以内;

三级:较大故障,修复时限24小时以内(设备采购及天气因素影响的除外);

四级:重大故障,向公安交警报备后按规定时限内修复。

对未能及时修复的,公安交警应视实际情况采取设置临时信号灯、派警员现场指挥疏导等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事故情形。因交通事故原因造成信号灯损坏的,信号灯责任运维单位应先行对损坏信号灯进行修复。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协调督促责任方向信号灯运维单位对损坏信号灯进行赔偿。

小结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国内城市规模和体量逐渐扩大,交通信号灯数量随着交通项目建设日益增多,如何有效做好信号灯全过程监管,减少信号灯监督过程中的这些“糊涂账”迫在眉睫。上述关于信号灯全过程监管是笔者以公安交警视角的一点思考和经验做法总结,仅供各地同行开展交通信号灯监管工作参考。有效做好信号灯全过程监管工作务必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配套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完善办法和工作机制。另外,公安交警还需要借助信息化的手段,积极联合大数据企业、高校力量,研发贴切实际又运行高效的信号灯全过程监管系统,细化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录入页面,更好支撑公安交警开展信号灯全过程监管。

作者简介:史亚斌 珠海市公安局公安交警 警务技术三级主管 硕士,广东省道路交通信号专家、信控中国俱乐部会员,“分段式渐进诱导潮汐车道”、“速度引导交替通行”交通技术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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