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左转过街的三个发展阶段
经历过三个阶段不同的心路历程
随着非机动车数量的突增,很多城市开始探索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如北京、广州、石家庄、南宁等城市均有运用。2024年6月13日,公安部在京公布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措施六中提到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速通过。该措施发布后,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广非机动车一次过街,该话题也成为业内热点。
公安部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图片来自网络)
对于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笔者曾多次参与过方案讨论与设计,也经历过三个阶段不同的心路历程。
第一阶段(2019年以前):非机动车左转应该二次过街,可以更好的保障路口人车安全。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在2019年疫情以前像广州这样的一线大城市,电动自行车并非是出行的首要选择,市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少,路面主体交通出行以机动车为主;其次,非机动车中共享单车占比较高,行驶速度和行人相近,非机动车主要交通流线与行人流线类似,非机动车左转需要二次过街实现;最后,路段非机动车专用车道不完善,人非共板,非机动车左转跟随行人二次过街,安全性高,且对路口机动车影响小。
非机动车和行人同流线(图片来自网路)
第二阶段(2020-2023年):非机动车左转需求大的路口可以尝试一次过街。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疫情后各大城市电动自行车突增,电动自行车成为短距离市区内部出行的优先选择的交通方式,非机动车左转需求加大,二次过街待行非机动车对直行和右转机动车的运行干扰较大,为缓解机动车和二次过街非机动的干扰,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可以缓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干扰。
其次,交叉口非机动车通过量大,二次等候期间对行人的干扰大,且非机动车二次过街转弯直角,流线不顺。
在这个阶段,非机动车的突增给交管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更多的是尝试,如选取部门路口实施一次左转,同时也尝试了一些新的交通设施,如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非机动车引导屏、非机动车等候区等,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非机动车一次过街的实施,我认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路口非机动车左转需求大,二次过街的非机动车在交叉口待行对机动车通行影响大;
b. 路口有左转机动车专用相位;
c. 左转机动车和左转非机动车通行时,出口道可消化。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路口,个人认为不适宜做非机动车一次过街,因为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比如加大与左转机动车之间的汇流冲突、影响机动车的通行、加大路口清空时间、需要增设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等。
第三阶段(2024年至今):非机动车左转的需求应该得到更高的重视,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的设置应该达到和机动车左转交通设置的同等重视地位。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交通设计和管理是为了满足大众的出行需求,为其营造一个安全的、便利的交通环境,从而服务于广大公众,但目前整个交通设计和管理的大众主体依旧以机动车和行人为主。
2024年5月8日据工信部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解读显示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4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4.4亿辆,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占比为1:1.25,且电动自行车不包括自行车,换句话说非机动车的出行比例和机动车的出行比例相当,但重视程度远远不足机动车,当然导致这样的结果,和非机动车突然的增加有关,目前城市的交通管理正在一步步将非机动车考虑其中。
其次,非机动和机动车的车道分布失衡。目前现有的道路交通组织非机动车道分配占比低,以双向10车道为例,其中8条车道服务机动车,2条服务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车道分布占比20%。按车辆排列的比例看,以现有非机动车一条车道并排2辆车换算,非机动车占比33%。
若想让有限的空间内尽量使得不同交通参与者相对公平,肯能要从政策(机非限行、限购、完善相关非机动车法规、设计规范等)、交通管理和评价目标转换、交通参与者的通行规则和遵章性的培养统一考虑。
再次,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安全性较低。在早晚高峰期间,经常会看到左转二次过街的非机动车在交叉口待行时,基本位于路口物理区域,停靠位置尴尬,进退两难。此外,多次等红灯也让部分人失去耐性,就会选择闯红灯,造成安全隐患问题。
非机动车左转二次过街待行对机动车的影响图(图片来自网络)
最后,无相关法禁止非机动车左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通行规则和流线,即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并且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第六十九条还规定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下,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的通行规则。但法规并未禁止非机动车左转。早期很多城市采用非机动车左转二次过街是因为非机动车流量小,为提升机动车通行效率而采取的一种方式。
随着非机动车左转需求的加大,需要重新考虑非机动车的放行方式,相关措施也需要优化和更新。
总而言之,不管是非机动车左转二次过街还是一次过街,我们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即在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只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要跟随交通工具的发展变化以及参与者需求的变化而调整。
针对当前非机动车数量已逐步追平机动车数量的情况,我们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应该从被动管控转为主动管控,非机动车道一次左转方案应设尽设,做好相关配套设施,让市民出行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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