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巴与渣土车事故的交通工程视角分析与启示
问题是多方面的
南通的渣土车撞大巴的事故以比较快的速度给出了初步调查结论,通报的原因是大巴车对应的“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南通市政府已于事故当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在省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指导下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这次交通安全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很多视频和文章以及讨论区的回复都仅仅把造成事故的原因归结到渣土车驾驶员身上,这并不完整,有以偏概全之嫌。
除了渣土车驾驶员违规限行区域行驶,和大巴车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就通行的显性原因之外,对引发事故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对后续事故预防的措施和工作,全行业展开了比较多的讨论和反思总结。
引自新华网报道
渣土车司机已被控制,也应该控制。但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渣土车换成另一种可以通行的车辆,事故可以避免吗?处罚渣土车能否避免下次同类事故发生?显然,大巴车方向的“信号灯故障不亮”才是引发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
从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角度,交通工程的角度,一系列的交通管理工作还有显而易见的提升空间,这涉及了国家标准执行的严肃性,信号控制产品的技术发展与应用,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交通设施运维体系的建立与运转等各方面问题。
第一、信号灯安装未按标准实施
从公开的视频和百度街景来看,大巴车行进方向的跨线桥近端没有设置机动车信号灯,行进时,只有一组跨线桥远端的信号灯,就是这组信号灯故障不亮。
事发路口为桥下路口,受路口几何条件、空间条件限制,驾驶人的视距视区存在天然的不足,在设计此类路口时应格外注意信号灯的空间布局,以保障驾驶人有良好视野和足够的认知反应时间。
根据国家标准,GB 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7.4.1.4要求,“立交桥桥跨处的信号灯可安装在桥体上或进口车道右侧。如果立交桥下有二次停止线的,应在立交桥另一侧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就是说跨线桥近端安装信号灯是首选,远端则是可选项。
南通事故路口近端桥体上,以及进口车道右侧(在事故前)是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装的。
引自GB 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要求,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第二、民众的集体安全意识和交管服务热线建设
事故发生后,有居住在该路口附近的居民表示,事故前一晚,该方向信号灯已经发生故障了,大巴车方向直行灯红灯不亮,绿灯亮。
目前各地方城市对信号灯不亮这种设施维修都比较重视,事关重大,维修都比较及时。因此,当民众出行遇到信号灯故障、交通组织渠化不合理产生拥堵等情况,积极主动的向交管部门反映情况,可以共同努力建设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本次事故也反映了本地民众对交通信号灯隐患带来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除此之外,不少城市的民众对如何向交管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缺乏对沟通渠道的了解。这一方面需要交管部门对热线电话和沟通渠道需要不断的广而告之;另一方面,民众如果不知道交管热线的话,可以直接拨打110等报警电话。
第三、信号机是否有故障自检报警功能
国家标准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机》中也做了相关规定,5.5.1条款,“信号机应具备完备的故障监测和自诊断功能,故障发生后应采取适当措施,并发出故障警示信号。”
随着信号控制系统技术不断演进,越来越多的信号机厂商都推出了信号灯故障自检功能,以应对临时故障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比如上海就有交通信号灯安装有单元级的信号灯故障监测器,通过对信号灯单元级的实时监测实现了信号灯黑灯灯色冲突、笔画缺失、姿态异常等常见故障的实时发现和告警,结合平台预警功能促使抢修单位及时到场排除故障。
第四、信号灯未降级使用黄闪功能
信号灯故障自检,将故障信息传给交警单位,安排信号设施抢修单位及时维修。但在设施维修之前,信号灯需要执行灯态降级使用,故障信号灯一般降级为黄闪状态。
国家标准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机》中相关规定,5.5.2条款,“信号机应具有独立于灯具驱动输出电路的黄闪控制装置,信号机无法正常工作时,应能通过独立的黄闪控制装置将信号输出切换为黄闪状态”,其中5.5.2黄闪的要求是强制性要求。
引自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机》
南通事故路口信号灯的故障状态时,绿灯仍然正常使用,但红灯熄灭不亮。
国家标准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机》中相关规定,5.5.3.1条款,当信号机发生严重故障时,应立即进入黄闪或关灯状态。这一条规定是强制性要求。
引自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机》
第五、信号设施运维体系运转不佳
如果信号灯没有故障自检报警系统;如果信号灯没有故障降级使用功能;如果普通民众不知道交管热线,没有及时向交管部门反映信号灯故障;再加上本地的信号设施运维队伍也没有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这么多的“如果”都没有发生的话,只能说南通的信号设施运维体系建设还要努一把大力。
第六、渣土车监控系统是否仍然正常使用
目前,国家对危险品车辆、特殊车辆、渣土车辆等车辆是有特殊的监控管理的,对车辆的驾驶路线、驾驶员状态、行驶位置都有实时的监控,以提升交通安全性。
根据媒体报道,南通市从2019年起就在崇川区(本次事故发生区域)、港闸区、开发区等主城区逐步有序推广使用基于北斗系统的智能渣土车,实现远程监管、远程锁车限速、车辆举升限制、超速闯红灯取证、消除车辆前方和右侧视觉盲区、防范疲劳驾驶等功能。2023年6月,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也曾就关于渣土车管理的人大代表提案进行了答复,应该说理论上南通市的渣土车管理工作开展已久。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南通特殊车辆管理系统是否仍然正常使用,事故车辆是否是外地驶来,不在监管能力范围之内,需要等待官方调查结果。
南通市通州区人大代表提案
提案答复内容
更深层次的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从南通此次事故的反思角度看,我们并不希望接下来全国、乃至个别城市就此开始新一轮运动式的交通信号故障排查工作,或者是渣土车治理工作。我们希望将部局近两年一直在推动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的、扎实的进行下去,将这些工作融入日常,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本文撰写工作中,得到了北方工业大学张福生研究员、清华大学李瑞敏教授的观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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