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马军胜、委员马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法规政策保障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公交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
城市公共交通关系亿万群众基本出行,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公益性事业。然而,目前我国尚未正式出台国家层面的城市公共交通相关条例。全国政协常委、国家邮政局原局长马军胜和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校长马珺建议,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公共交通发展的法规保障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公交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
全国政协常委马军胜(左)、委员马珺(右)都十分关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问题。姜贵东 摄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7.8万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66.45万公里,其中公交专用车道1.99万公里。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共有5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06条,运营里程超1万公里。
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离不开有力的法规政策保障。上世纪60年代起,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共交通法规。2010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就《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司法部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泛关注。但正式文件至今仍未出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缺乏上位法依据,一些城市政府发展公共交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保障不足,严重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马军胜与马珺联合建议,尽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相关条例,从规划建设、用地保障、运营服务、票制票价、运营安全等方面强化对地方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和规范,压紧压实城市政府发展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
“城市公共交通具有站点多、线路长、客流量大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马军胜举例说,近年来发生了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郑州地铁5号线“7·20事件”等多起安全事件,暴露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急需通过国家层面立法,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管理、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等关键问题进行统一规定。
另一方面,受多种因素影响,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公共汽电车客流量近年来下降明显,加之一些城市政府未能充分履行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主体责任,未及时拨付运营补贴资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马军胜、马珺认为国务院应该出台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对不同类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提质增效。“比如可以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购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尽快出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指南。”马军胜说。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报;作者:刘玢妤,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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