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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年近5万起 造成287人死亡

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有三种:一是严格牌照;二是禁止销售,禁止上牌;三是分时段、路段限行超标车。

说起在昆明城区最快捷的交通,没有备选,电动车实至名归,不用驾照,不用担心记分和罚单,买了车就可以上路,成为广大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的理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其归为非机动车,但其行驶上路的速度却堪比摩托车,由此产生的“身份”尴尬使其成为交通管理执法中的“灰色地带”,骑行中的肆意交通违法和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城市交通留下了一条条触目惊心的伤疤,据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底,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49326起,造成287人死亡、31209人受伤。

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武晓俊介绍,在三大队辖区每天交通事故的接警数量,涉及电动车的占到40%以上,非机动车闯信号灯、停车越线、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载人、逆向行驶、抢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现象比比皆是,交通法规对很多非机动车主形同虚设,这不仅成为城市交通隐患,还会引发更多的交通事故,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时,非机动车本是弱势的一方,但事故大多因非机动车主违法行驶造成,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交警处理时,对他们既同情,又无奈。

近5年来,武晓俊曾牵头开展过数十次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每次整治都会出现违章者拒绝接受处罚的情况,违法的非机动车主一旦被要求缴罚款,就觉得小题大做,周围往往还有不少帮腔、围观的群众,有时甚至引起更大的拥堵。为此,交警执法起来也会感到迟疑。

据悉,不久后全市交警部门将再次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将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向路面,会同派出所、城管等相关执法力量展开合成作战。但对于作为末端执法力量的交警来说,路面的查处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难度。武晓俊介绍,对电动车的执法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现场处理完毕,否则很可能后续再也找不到车主,他曾经处理过一个电动车违法者,和她说了一个多小时,才交了20元罚款,代价太大。

面对一个城市上百万辆的电动自行车,仅从交通纠违这种末端治理,实在难以扭转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被动局面。那么如何才能管好这数以百万辆的“脱缰野马”?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有三种:一是严格牌照;二是禁止销售,禁止上牌;三是分时段、路段限行超标车。紧邻昆明的贵阳现在采用的就是分时段、路段限行超标电动车的措施。目前,贵阳市除了持证和从事邮政、快递、治安,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服务物流配送单位经统一车身外观标识并办理通行证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外,其余车辆进入主城区时均受到路段和时段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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