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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发起一场全民认知行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于2015年5月6日的公开信息,中国每年超过2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相当于汶川大地震死亡人数的3倍。常言道,天灾难免人祸可避,属于天灾的地震防不胜防,属于人祸的道路交通事故很多时候可以避免或减轻伤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于2015年5月6日的公开信息,中国每年超过2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相当于汶川大地震死亡人数的3倍。常言道,天灾难免人祸可避,属于天灾的地震防不胜防,属于人祸的道路交通事故很多时候可以避免或减轻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下的灾害性产物,几乎是人类与自然灾害、疾病灾难抗争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安全问题。相比食品安全、矿产安全以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数字已经成为摆在中国政府和社会面前的迫切大事。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可以说它是生命工程,或是生命科学,之于人命关天而言,如何形容其重要性都不为过。

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究竟怎么了?让我们逐一剖析开来,发起一场全民认知的行动。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四大因素是人、路、车、环境,同时也是构建道路交通的四大系统。人类因出行的需要而修建道路,为了提高出行的速度和效率研制车辆做为代步工具,频繁的行动催生了生活和商业等各类环境。人控制着道路交通系统中的路、车和环境,相反,路、车和环境为人服务。路是人类活动的的起源,有了路就有了交通,之后有了车和环境,包括乡村和城市。

人的生命仅有一次,安全是道路交通系统的必须保障,构建道路交通系统的头等大事应当基于安全。

一个不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意味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导致的不仅仅是生命财产损失,还有杂乱、拥堵的交通秩序。确保安全,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的头等大事也应当基于安全。

城乡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也应当是交通发展在先,城市发展在后。我们很难想象,失去了舒适健康的出行环境,再繁华的都市又有什么用?!我们更难想象,失去了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修再多的路、买再好的车恐怕也难以让人有幸福的生活品质。道路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可能是人身财产伤害,可能是生活贫病交加,可能是家庭支离破碎,更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惊人的数字和清楚的事实之后,带给道路交通参与者(全民)的思考是,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如何最大程度减轻交通事故伤害损失,如何保障道路交通系统中“人”的安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排查并治理人的隐患、路的隐患、车的隐患、环境的隐患,称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经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进行系统的梳理发现,人治、法治、技术处治是通常采用的三种手段。

人治,是指通过对人的各种教育、宣传的方法,让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自发的谨慎出行,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效率的提高。人治的手段简单易行,几乎所有国家的道路交通管理者都在长期使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使用简单易行的人治方法非常普遍,尤其是大街小巷铺天盖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盛行多年。在教育方面,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驾驶员和在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法治,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约束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则,使用具有威慑力的处罚条款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效力。法治的前提是要形成一个通用性规则意识,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达到一个高度。在发展中和发达国家应用普及较多。中国于2004年5月1日实施了第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法治管理思想体系。

技术处治,是指通过建立一个科学系统的技术方法,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技术处治涉及多种形式、多种学科,能够全面地对道路交通系统中人的防护、路的管控、车的性能、环境的功能进行不断改进。道路交通领域的咨询、管理、规划、设计、装备、设施、工程等等,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处治的抓手。技术处治往往在道路交通系统形成之初就会存在,例如,将道路进行路面硬化从而方便通行,就是其中一种改善路基和环境增强通行安全性能的技术处治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伴随经济的增长会持续存在,并且在一个欠发达向发达经济水平转变的社会中,人的素养、路的隐患、车的性能、环境的状况需要一个较长时期改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伤害损失的增长,然后通过治理而促进下降。这个过程通常是在早期人治、中期法治形式的持续开展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逐渐上升到以技术处治为主的后期治理。由于技术处治需要长期稳定的经济支撑和人才培养,中国在道路交通安全的技术处治方面尚处于一个较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处治早已经成为管理工作的核心,其中的《美国公路安全手册》就是例证。

中国知名道路交通安全专家、同济大学杨晓光教授团队编著的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高等院校规划教材《交通设计》,已经被印度翻译成英文版进入该国高教体系。杨晓光教授说:“有交通,就应该有交通设计。”教材通过对交通设计的理解和引导,重点就道路交通安全设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给出了思路和方法,无疑是交通安全技术处治的一大进步。

根据我国官方公布的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人的因素约占交通事故总比超过95%,其次才是占比较小的车辆、道路和环境因素。从占比可以看出,几乎一边倒的归结于人是主因,也常有一边倒的埋怨中国人交通意识和行为素养低下。

我们姑且不讨论人的因素对交通事故占比之高的分析正确与否,只需反思一下:人的意识和素养为何如此低下,如何去改变?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骑乘者、行人共同组成了“人的因素”。其中又包括公交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工具车等驾驶员,电动自行车、脚踏自行车、三轮人力车等骑乘人,正常人和残疾人等,等等各种不同“人的因素”。就共同的交通环境而方,不同的人在交通参与中产生了不同的通行道路品质需求,需要通过合理的给出不同的道路品质,才能够达到一个相对的道路交通资源分配平衡以保障秩序。当有限的道路资源强化或助长了某一种需求时,其它的需求就会受到挤压侵占,被挤压的一方也就自然地要去争夺更多的资源,这就是专家们经常谈到的路权分配问题。路权分配不均等不合理,直接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埋下交通安全隐患,产生交通拥堵。路权分配也是一种秩序规则的建立,人在某种规则的长期引导约束之下会形成一种规则习惯,而交通中的遵守规则习惯恰恰就是道路交通管理之理想愿景下“人的素养”。反之,在一个混乱无序的交通规则之下,人的习惯和素养改善又何从谈起!

自本世纪初以来,中国以房地产和汽车工业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态势一路上扬,房多车多成为了城市化进程的标杆。在这样的标杆作用下,城市发展的一切为房地产和小汽车让路,而忽视了交通在城市中的先导规划设计地位。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在建设完成后,发现了交通问题之后才去解决它。中国城市的道路,是为小汽车服务的道路:宽阔笔直的机动车道上,高大上的交通标志和红绿灯为小汽车提供了良好的视距视线,养成了驾驶员加速度通过路段和路面的习惯;狭窄弯曲的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上,障碍物和阻断路险象环生,稀缺的慢行交通语言让非机动车和行人无所适从,面对小汽车通行环境是一种参与交通的低下和自卑;大量的用于车辆通行的道路被用于车辆停放,路、场不分而人车交集;公交车站台设在快车道随意的停靠和换乘。

中国城市之外的公路相比城市道路更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宽阔的双向六车道、八车道甚至于十车道竟然没有设置中间隔离带,交叉的支路口可以没有任何警示设施处理;公路和街镇、乡村、学校等生活商业区交织在一起,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和车辆穿行在公路上,路是街、街是场、场是路;紧挨公路两侧的是浓密的树木遮挡住视线,一条条乡村小道隐藏其间,冷不防会窜出一辆车或一个行人;呈U形、S形、锐角、直角、钝角式的大大小小弯道因地形而设,缺少必要的优化设计和防护设施;此起彼伏的坡道和深浅不一的路侧沟壑、悬崖组成了一段段险要;车辆开进农村公路就象开进了迷宫,必不可少的指路标志成为了农村公路的一种稀缺品。

在一个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环境里,犹如于饥饿、贫穷、战乱中的人们,去谈素养简直就是奢望。

在小汽车为经济发展主导的另一面,中国有着超过三千万的货车驾驶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日没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行驶在各条公路上。每一个夜幕降临,每一次风雨雷电,每一处险要路段,都成了他们面对死亡的考验。他们没有话语权,不懂道路交通设计和技术理论,出了事故唯有靠保险补救、以命运慰藉,是一个现代版的弱势“脚夫”群体。安全对于他们而言叫做胆颤心惊,步步惊心。之于这个群体,文明和素养被生存和劳累所埋没。

车的性能,也是不容忽视。道路上行驶的大大小小各类车辆,可谓强者恒强、弱者积弱。骄傲的名车超速狂飙在车流中;倍增的新车犹豫不决于行驶的路线;满载的货车轰鸣着油门加速度;廉价低档的三轮四轮面包车小轿车行驶在所有的等级道路上;望而生畏的渣土车肆意横行于深夜。它们,行驶期间的安全性能检测等同于一场交易,交钱总是能够通过检测检验。很多车辆,自身防护性能、驾驶舒适性、制动性能存在着缺陷和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排除就带病上路。以强制货运车辆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为例,自行购买劣质产品已经司空见惯。

驾驶机动车辆,是一项危险性职业技术,确保安全、快捷的到达目的地应当是驾驶员的天职。无论是人治、法治,或是技术处治,都应当基于培养和约束驾驶员谨慎、理性的职业行为习惯为目标,以基于向不同的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舒适的出行环境并形成良好素养为理念,改善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发起全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知,藉希望于从本质本源的层面上去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导致的一系列交通问题。

人治和法治,通过宣传、教育、处罚的方式,在我国以及得到多年的普及和应用。尤其是法治中的处罚手段,被发挥到淋漓尽致,几乎所有的路口路段都设置了违法抓拍设备,可谓三步一哨五步一岗(用大量的违法抓拍处罚手段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是中国特色,既影响环境品质也不利于驾驶员心理健康,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应当逐步取消)。各种朗朗上口千思百计的交通安全宣传语应有尽有,协助交警、义务交警的站岗队伍日益壮大。如此大量的人治和法治措施,依然没有改变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多年持续世界第一的现实、拥堵成灾的现实。几千年中华文明的交通参与者真是素质低下到美国和欧洲的十数倍?是不是该思考一下技术处治的薄弱,应当从形式、内涵上强化实施呢?答案是肯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可以采用主动预防的技术措施。例如:改善道路的线形设计;给予道路安全隐患点的预知信息提示;设置满足所有交通参与者全天候清晰视认的标志、标线、信号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规定:“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事实上,当前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存在着诸多的视认不清和安全隐患,信号灯更多照顾了机动车辆而忽视了非动车辆和行人);设置必要的警示、减速、防撞隔离设施从道路空间和结构方面预警防控;交通参与者穿戴高性能反光防护人身装备;行驶的车辆实施严格的安全运行性能检测和配置必须的安全防护器材,等等。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可以通过预判分析以往同类事故发生的特征,设置能够消除能量、减轻损伤的交通安全设施。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或路段设置消能缓冲型防撞护栏,设置消能解体结构的交通杆件设施,设置路侧避险净空区域或车道;配备瞬间冲撞下产生高保护性能的人身穿戴装备;配置事故发生应急救生报警装备,等等。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除获取正当的车辆保险理赔外,同时调查了解道路交通设计、施工、设施、验收、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缺陷和违法,如果存在缺陷和违法应当举证并追究责任。国务院于2012年7月份下达的[2012]第30号文件《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事故追责的机制和意识可以形成强大社会监督力量,向“设计不考虑安全,建设不顾及安全,管理忽视安全,设施自身不安全”的现象宣战,加强技术处治水平的快速提高。

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各个环节技术处治的方案和目的,尝试把“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所花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提前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技术处治防范上,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趋势和长期任务。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问题的暴露,为解决问题应运而生的公交都市、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绿色交通,概念迭出。无论如何,都是希望通过某一种的方针、目标、措施,提升城市交通的环境品质。而事实上,一个品质优良、和谐宜居的城市交通环境,需要多项具体的指标去构建一个标准的模型。例如:安全的水平、通行的效率、运行的负荷、人居与路网的密度、路与场的比重、客流与物流、公交的换乘节奏,都需要数据化。很多城市,一窝蜂的货车限行却不给出物流的方案;一味的修路却不知道拥堵的本质源头是什么;一边倒的倡议自行车出行却不给予基本的路权;一个劲的倡导公交都市却不敢于旧的公交路线和换乘方案推倒重来;一个劲的限制小汽车进城却疏忽了交通枢纽的接驳;在路内两侧应设尽设的设置便民停车场却忘记了道路通行的主功能和混行干扰秩序; 结果压下了这边的葫芦浮起了那边的瓢。由此可见,应当实施全盘规划和设计,以人为本,以“平安交通”为抓手,平衡多方对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的需求,才是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之术。

结尾语:本文以个人的观点,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人治、法治、技术处治三种形式进行阐述,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治理得到改善和避免,以推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进步。人治、法治、技术处治,都是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程,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师以设计出优秀的作品、高品质的环境改变人们的规则习惯而形成良好素养为追求,从本质上改变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现状,必将使得这项工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命科学工程、民心工程。一个安全的交通工程,应当包括设计出好的道路、好的产品、好的管理。而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程的过程中,都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每尽一点义务都是都是对社会的贡献。

后记:文章起笔的时候是2015年5月14日凌晨二点,似乎有很多个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灵魂在唤醒我鼓励我深刻的去剖析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使我完成这篇文章。

作者简介:

刘干,1973年生,军人,中共党员,2001年以来长期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研究、技术研发和交通组织规划设计工作,先后主持或参加国家交通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1项、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7部,发表论文1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0余项、软件或作品著作权10余项。主持或参与项目:南京市快速内环指路标志系统改造设计与实施;青岛市沿海道路交通标志改造设计与实施;济南市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规划设计与实施等。

现任职务:

南京赛康交通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研究设计院交通安全设计分院  副院长

江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暨城市规划协会(学会)城市综合交通专业委员会  委员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白下高新区)天安数码城E2座3层

联系电话:13770658222  邮箱:liugan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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