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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标志设置条件分析

在深入理解两种标志异同的基础上灵活区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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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文交通网 智能交通 智慧交管 道路交通

摘要: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是两种在事故预防和明确通行权、规范行停秩序比较常用的禁令标志,两者在功能与设置方法上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笔者根据相关规范和学术文献,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管理实践,就两种标志各自的使用特点与设置方法,以及不同情况下两种标志的选择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梳理,供业界同仁参考交流。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简称:22版,下同)于2022年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已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与2009版(简称:09版,下同)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有以下技术变化:增加了34处原则、规定、要求或者图形,删除了10处规定、图例、图形,修改了33处规定、要求和版面等。

其中,涉及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也在附录F(09版在附录E)里对设置条件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说明。

一、停车让行标志

(一)22版与09版描述对比。

22版新国标描述为:表示车辆必须在进入路口前完全停止,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停车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标志形状为正八边形,颜色为红底白字。

09版国标描述为:表示车辆在停止线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22版中“必须进入路口后‘完全停止’”的表述,对“停”的含义,比09版的“停车瞭望”更加准确,要求更加严格。

在美国2009版的《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MUTCD)中的“停”标志类似于我们的“停车让行”标志,MUTCD的“停”标志准确的理解为“停车再行”,遇此标志需要将车辆完全停下来,无论有没有车,有没有人。

在22版征求意见时,原意是将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归纳为法规标志,将停车让行标志修改为“停”标志,但在新版出来后还是维持了09版的称呼,没有进行名称修改。

(二)22版中版面大小与速度的关系

停车让行标志与速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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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国标和实际如何设置

22版和09版对设置条件都有说明,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设置的原则。设置在交叉口或者道路接入口,一般不设置在路段。需要停车才能确保行车安全的路口。次要道路的方向的车辆停下来,确认安全后通行,确保主线交通效率,并提高安全性。

2、停车让行标志设置条件。

(1)两条等级相差较大的道路相交,相交角度呈垂直(或者接近垂直),通过设置停车让行标志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往往相交道路的角度接近于垂直;

(2)两条道路交叉口有视觉盲区,通视三角形范围停车视距和视区内达不到要求;

(3)对左转与对向直行车辆存在冲突,需要对左转弯车辆进行控制;

(4)机动车、非机动车冲突较大的路口,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控制;

(5)道路等级基本相当,车人流量比虽没有达到《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中设置条件,但可以通过设置停车让行改善路口安全条件的路口,可以在进入路口的各方向都设置该标志;

(6)铁道路口与公路相交,需要车辆停车让行,观察路面动态;

(7)路口信号灯维护、维修、关闭的情况下;

(8)小流量交通路口,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或者已经发生事故,通过事故分析需要进行减速提示(详见GB5768.2-2022附录F数据);

(9)设置有减速路丘的路口的支路方向。

3、停车让行标志的设置方法。

(1)停车让行标志一般设置在进口右侧,尽可能的靠近管制交叉口,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识认性;

(2)该标志形状为八边形,在标志版面中唯一性很强,规范上明确为“宜”单独设置,凸显该标志的重要性,该标志为2022版标准中的(禁1)编号,设置的时候可以增加辅助标志对相关让行的内容进行说明,比如:“左转让行”“停车观察确保安全”“信号维修停车让行”“进入路口停车让行”“停车瞭望确保安全”等;

(3)当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后,应在驾驶员需要停车的位置前设置停止线,白色双实线;

(4)停车让行标志遇到前方有人行横道时,距离人行横道的距离要达到2-3米,且不能成为交叉口通视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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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速让行标志

(一)含义

表示相交道路有优先通行权,车辆应慢行或停车,观察相交道路行车情况,让相交道路车辆优先通行和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行。减速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形状为倒等边三角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字。我国传统说法为“一慢二看三通过”,也就是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二)22版中的版面大小与速度关系

减速让行标志尺寸与速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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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原则

与停车让行标志相比,减速让行标志未强制要求驾驶员一定将车辆停止下来,但是必须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续行。

(四)减速让行标志设置条件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加速车道长度不足或没有加速车道时,应在其匝道入口处设减速让行标志;

2、公路平交路口有专用右转车道时,应在其右转车道入口处设减速让行标志;

3、呈锐角的单行线路口有左转弯车辆运行时,可在其路口设减速让行标志;根据流量饱和交通流,没有加速车道的应该安装。

(五)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方法

1、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应该充分考虑驾驶员的视认性。减速让行标志和停车让行标志不应在同一进口、同一杆体上同时设置;

2、避免减速让行标志与其他标志背靠背设置,因为这样会遮挡减速让行标志的形状,影响其识认性;

3、当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时,应在驾驶员要让行位置设置减速让行标线; 

4、与停车让行标志相同,当两条公路呈锐角相交时,让行标志应以一定角度设置,或进行挡板遮挡,避免相邻车道驾驶人视认,引起误导;

5、车辆进入无信号灯控制的环岛应使用减速让行标志,进入环岛的车辆先行,后进入的让行;

6、辅道进入主道、右转弯并入主路的加速车道距离不够或者没有设置时;

7、减速让行标志设置位置宜靠近减速让行标线,当路口设置有人行横道时,减速让行标志应设置在人行横道前,距离人行横道线边缘2m-3m,且不应妨碍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

三、这两种标志的异同点

(一)共同点

1、都是在交叉口设置;

2、作用都非常重要,停车让行标志是22版新国标的禁1,减速让行标志是22版新国标的禁2;

3、形状上停车让行标志是八边形,减速让行标志是倒三角形,从形状来讲都具有与其他标志不一样的独特性,标志牌中这两种图形是最特殊的图形;

4、交叉口设计的时候,都遵循车道平衡原则、速度平衡原则和时空平衡原则;

5、都是设置在相交道路流量较小次要道路;

6、遇人行横道设置时都有相应的距离明确。

(二)不同点

1、停车让行标志是需要车辆从运动到停车的过程,以便驾驶人充分瞭望,避免冲突,解决的是冲突点;

2、减速让行不需要停车,但需要减速,观察路面动态,解决的是合流点和交织点的冲突,这种冲突与停车让行所要解决的冲突相比,风险性更小。

四、设置条件借鉴

道路交通标志是交通信号的一种,交通流量较小的路口,即使流量增加也是有限的,但鉴于安全性考虑,对这类流量较小的交叉口,也需要进行管制。如果安装红绿灯信号系统,交叉口的延误将明显增加,就有矫枉过正的过度控制之嫌。

因此,信号系统管控与无信号管控之间需要一种过渡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使用交通标志来明确路权,实现主路优先的控制。我们来看看MUTCD上列出的设置条件。

(一)“停”标志的控制

分为单向停车控制和多向停车控制。此处的控制,也是一种交通通行权的管制或者指派。

1、单向停车管制。就是在次要道路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即:在次要道路入口右侧设有停车让行标志,同时配套路面“停车让行”标线。

有几种情况可以设置。一是流量比相差较大的主次道路;二是次要道路路口视距不良,视区不好;三是主道交通流比较复杂,或者车道多,或者转弯车辆多;四是无人看守的铁道路口。

2、多向停车管制。该方式又称为多路停车管制,各路车辆进入交叉口均需要停车后再通过,其中四路停车较多。

标志设在交叉口所有进口道右侧。符合下例条件:一是交叉口12个月中有5起或者更多直角碰撞或者左转碰撞事故;二是通过进入交叉口一天内取值,任意连续8h的平均流量至少为500辆/h以上;三是任意8h内次要道路上来的车辆,人和车高于200个单位(车与人都按照单位计算),并且在高峰小时期间,次要道路上车流的平均延误时间每辆为30s;四是当主要道路上85%的车流量在通过平面交叉口时,其速度超过64km/h,则上述2和3两项的标准要求可降低30%作为设置条件,同样满足。

多向停车管制停车让行标志的设置位置与单向停车管制相同。

(二)“让”标志的控制

减速让行控制又称让路管制,是指进入交叉口的次路车辆不一定要停车等候,但必须放慢车速瞭望观察,在汇入路车流的安全空隙机会通过交叉口。

当接近路口安全速度16~24km/h时,应考虑让路管制。让路管制与停车管制差别在于后者对停车有强制性。让路管制一般用在与交通量不大的主路交叉的次路路口及快速道路入口匝道与主线相交处。

在我国城市中,交通流量小的支路与主路相交的情况较多,农村县乡村道接入等级较高的道路,城市支路接入次干道、主干道、快速路辅路的支路非常普遍,应进行让路管制。

我国的交通规则对这种路口的通行权问题虽有规则规定(支路车让主路车),但无管制措施情况较为普遍,大多都没有设置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发生事故往往用“让右”通行权来判定责任。从城市交通的现代化管理来说,在这种路口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并配套相关标线。

与此同时,还要改善这种交叉路口的视距条件,使支路上的车辆在进入交叉路口前,能看清楚主路上的车辆、能估计到可穿越间隔。这种让路管制方法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同样适用。

目前,美国使用“让”标志”相对“停”标志更少,原因是让路的含义比较模糊,一旦发生事故,责任不易裁决。“让”与“不让”,是对交叉口能否通过的一种主观估计,当驾驶人疏忽时就容易发生事故。

为了便于事故责任认定,美国伊利诺伊州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发生事故时,让路管制与停车管制的责任是相同的。实践表明,这个法律规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设置的比选

(一)安全首选原则

当一些交叉口的情况处于以上原则之间,难于判断时,出于交通安全考虑,如果条件允许应首先选择停车让行标志,特别是当视距不好或支路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时,应选择停车让行标志。

(二)畅通兼顾原则

由于停车让行标志要求车辆必须停止,势必会造成交通流的停滞。在以下条件,当车辆不必一定停止就能安全通过交叉口时,可以用减速让行标志替代停车让行标志。

1、当道路使用者保持原有驾驶速度就能看清所有潜在的交通冲突时;

2、在85位车速或在限制速度下,车辆能够安全通过交叉口,即使在发现危险时也能及时停止的地方。

(三)推迟曲线定量原则(如下图)

美国汽车和安全研究较早,对很多数据都有量化的定义,我们在其中可以充分的借鉴,通过数据模型和时间,确定了次要道路50%车辆推迟行驶曲线原则,便于交通管理者和工程师定性定量运用。

规则为,分析研判最繁忙的12个小时(早7:00至晚7:00)的车流量,若每天至少8小时交通流量的坐标点在曲线的右侧时,适用于单向停车管制(支路进入主路)的设置条件;如果坐标点大多数落在曲线的左侧,可不必安装停车标志,若设置该标志反而会造成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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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良视距条件原则

停车让行标志与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是以车辆进入交叉口的安全速度为基础,交叉口转角视距和视区差要减速行驶。当视距和视区不足,进入交叉口进口道的车辆车速需降到16km/h时,宜采用停车让行标志来管制,一些T型路口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五)工程技术原则

经过项目交通安全工程师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其他地方,认为通过设置减速标志能够降低事故发生,并能够减少启停延误。

六、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22版与09版设置条件的变化

1、停车让行标志。

22版主要删除的内容,删除的原因是可以通过现有的设置条件能涵盖。

(1)删除了“公路与铁路的平交口”的描述。比如,铁路平交叉口有信号控制或者视线良好,不需要进行控制。如果视线不好存在盲区,条文中已经进行说明。另外GB5768.6-2017《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6部分铁路道口》的4.1.1 已经有明确说明。

(2)删除了“难以确定交通冲突的交叉口”的描述。这句描述09版中确实不容易被理解,是难以确定什么?是冲突点的位置,如果不能确定,可以通过路口的渠化线的施划进行确定;还是冲突点的类型,交织点还是冲突点,车车冲突、机非冲突、人车冲突,这些也在22版的设置条件中进行了涵盖,去掉了这条不容易被理解条文。

(3)删除了09版E1.4中的两条条件向近的道路,应该在哪条道路上设置问题,表述为 “在到达路口前通行条件较好有最长不受干扰通行条件的方向上”进行设置。这句描述与22版的F1.1停车让行标志设置条件中“.......使应停车的车辆数最小和使路段交通延误率最小等方面经过综合技术判断确定”这条总设置原则有冲突。

这个标志我们总是设置在流量低的道路上,因为通行条件较好,有最长不受干扰的道路往往是主干道,在主干道上设置这个标志,而且要求车辆都停车,显然不符合实际。

(4)删除了 “在更容易判断路口交织点的方向上”的描述。这个与垂直和接近垂直的描述存在冲突,因为更多的交织问题进入主路,这种情况是锐角单向并道可以使用减速让行标志。

(5)修改了“设置信号灯的交叉口不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的描述。但交叉口信号灯非24h运行的,应在次要道路上同时设置停车让行标志。

此种情况下,交叉口信号灯运行期间应有限遵守信号灯指示。信号灯不工作时,遵守停车让行标志。09版本描述为“信号灯不亮或黄闪,遵守停车让行标志”。用“信号灯不工作时”这种描述更科学一些,但是把黄闪也去掉,笔者认为还是存在偏差,黄闪可以认为是“危险警告信号灯”,这个取消了,不能涵盖信号灯不工作这句话的全部意义。

2、减速让行标志。

(1)删除了09版中的一个条件,“横穿中央分隔带超过9m的道路或分离式路基的道路时,在横穿一侧道路前设置停车让行标志,而在横穿第二侧道路前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这个规定不容易被理解,09版中肯定了车辆在分隔花台或者分离式路基中减速后观察路面动态后再启动,笔者认为,两次穿越的情况与交通设计关系比较大,不应统一规定第一侧和第二侧分别使用不同的类型的让行标志。

就这一条删除的原因,笔者也与西南交大教授和浙江交警总队专业技术警察进行了探讨,因这一条在实际运用中使用较少,新版将其删除。

(2)将“环岛交叉口的所有出口处”修改为“非信号控制的环岛交叉口的所有入口处”,这种描述更加客观,也符合需求。

3、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错误用法。

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运用场景的错误中,一些地方将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让行标志设置在没有红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面,作为车辆礼让行人的标志和标线,在美国MUTCD里面有,配合人行横道标志,提供让行视认和路权判断。

笔者认为这种设置在国内却容易引发事故责任认定困难,不当设置甚至可能引发行政诉讼。

一是人行横道和车辆停止线在我国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志标线的设置规范中,已经有了停车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相关规定,不应设置让行的标志和标线。

二是如果设置了让行标志,车与人之间的通行权,在实际运用中反而更为复杂,比如:行人在通过时是已经在实施通过行为还是在通过预备中?已经行至中间二次过街岛还是没有进岛?驾驶人是应该减速通过还是该停稳后让行再启动?本来就应该停下来,因为有减速让行标志,驾驶员虽然有减速的具体操作(比如,车速从60km/h减速到了50km/h),但是没有避免事故,管理部门就有设置错误之嫌,还可能承担相应的监管和赔偿责任。

4、一个不应该取消的标志。

22版中把09版中的4.33的“慢行警告标志”进行了删除,删除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解读为“慢行标志”不能很好的指引驾驶人应采取慢行措施的程度,比如100公里时速降速到90公里或者降速到20公里,这两种情况都是慢,对降速采取“慢”这个措施的程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把握,建议用一个限速标志或者建议限速标志来取而代之,更加明确“慢”的确定含义。

在管理实践中,我们认为“慢行标志”主要是提供驾驶人驾驶任务中的控制行为,“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警令标志更多的是为驾驶人提供路权指引。

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应充分的考虑驾驶人的差异化特征,不能全部用限速标志涵盖所以的驾驶行为,路侧设置“慢行标志”能够为驾驶人提供更为充足的认知反应时间,对取消“慢行标志”笔者还是感到有些不解和遗憾。

七、结语

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虽然在功能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标志形状、设置原则,以及设置方法上都有一定的不同。在具体实践中,应在深入理解区分两种标志异同的基础上,通过详细实地考察,灵活区分运用,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笔者倾向于在难以区分时首选“停车让行”标志。

参考文献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s].中国标准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s].人民交通出版社

[3]吴兵,李晔.无信号控制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与控制(第六版)[M].人民交通出版社2021.85-94.

[4]FHWA.Federal Highway Adminstration,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MUTCD) [S] ,Washingdon,D.C.,2009.

[5]姜明,高海龙 .停车让行与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与比选原则[J], 公路交通科技杂志(技术应用版)2008.

[6]程金良.新旧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对比分析系列(二)--禁令标志[J] 交通言究社2022(8)

[7]项乔君.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交通设计.道路交通设计2017[M]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21.79-97

[8]徐耀赐.道路交通之人、车通行权准则-3.2023

作者简介:王赟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大队长,警务技术交通技术类设施设置四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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