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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黄灯问题的几点看法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在小时候人们就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我国大多数驾驶员对黄灯期间如何行车却并不清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在小时候人们就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我国大多数驾驶员对黄灯期间如何行车却并不清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对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的驾驶行为进行规定。在最近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将上述规定解读为交叉口信号灯由绿灯变成黄灯的那一刹那间,越过了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则必须在停车线之前停止,否则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会被处罚。也就是说史上最严交规是禁止黄灯期间车辆通过停车线的。

 在黄灯期间禁止车辆通过停车线的条件下,黄灯的含义与红灯的含义基本等同,闯黄灯即等同于闯红灯,黄灯的设置偏离了其本来用于提醒驾驶员的目的,因为对一定行驶速度的车辆而言,从行驶状态变成停止状态必须经过二个阶段,即驾驶员发现绿灯变成黄灯的反应时间以及采取制动措施后车辆从行驶速度到停止状态所需的制动时间,车辆从行驶状态变成静止状态需要一定的行驶距离来完成。所以在黄灯启亮那一时刻离停车线很近但还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而言,如果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必须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以求停在停车线前,这极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并且并不能保证车辆一定能在停车线前安全停车,由于惯性的作用往往将车停在停车线后面,这样闯黄灯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行为。

 到底黄灯的作用是什么?黄灯期间车辆是否可以越过停车线?闯黄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2009年笔者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观测进行了一些调查,调查结果反映了我国目前对黄灯含义认识的混乱,造成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对待黄灯问题的对立,一方面,一些城市规定黄灯期间车辆越过停车线为违法行为,应接受处罚,另一方面,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的现象大量存在,不同交警对黄灯的重视程度以及理解不完全一致,这也是黄灯违章较多的一个原因。有爱管的、有不爱管的、有严格管理的,有疏于管理的,尺度不能严格统一。由于上述几点原因,于是形成了“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尴尬局面,由于黄灯的含义没有被交警部门及驾驶员正确的理解,闯红灯抓拍系统目前也不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所以黄灯期间的驾驶行为不能很好地统一,一些遵章守法的人害怕被处罚会选择急刹车,刻意保持在黄灯期间车辆不越过停车线,一些谨慎的人看到黄灯时会减慢车速,如果实在无法停车则选择在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而更多的人看到黄灯时却会加速以求在黄灯期间通过交叉口,这种不一致的驾驶行为不仅造成交叉口在信号过渡期间交通事故频发,并且造成信号过渡期间信号损失时间倍增,不同的驾驶员及交警对黄灯的理解不统一时会造成如下几种后果:

  1、当前面驾驶员看到黄灯采取紧急刹车,以求在黄灯期间车辆不越过停车线,而后面驾驶员看到黄灯时加速行驶,则极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发生。

 2、当黄灯信号等同于加速信号时,闯红灯的行为便会大量增加,而闯红灯行为极易引起更为严重的侧向碰撞事故。

 3、为了保护黄灯后期通过停车线的车辆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不得不在黄灯结束后还须增设一段全红信号以保障这部会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车辆的安全,交叉口的信号损失时间将会成倍增长,因为还有相当一部分谨慎的驾驶员会选择在碰到黄灯时紧急刹车,导致绿灯末期与黄灯时间不能被充分利用。

 4、由于目前尚不对闯黄灯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交通警察对闯黄灯的处罚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执勤中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交警无法对黄灯越线的驾驶员进行有效的处罚,驾驶员难以心服口服。驾驶员认为交警对黄灯越线进行处罚是为了增加收入与奖金,造成警群关系紧张。

 基于以上调查与分析,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1、黄灯、全红信号对于交叉口的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至关重要,要提高过渡信号的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最最重要的一点是统一对黄灯信号及全红信号含义的认识,规范黄灯期间的驾驶行为,只有大家的驾驶行为都整齐划一,才能同时提高交叉口过渡信号期间的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对黄灯期间正常越线行驶现象进行处罚或取消黄灯或全红信号都是没有依据、不利于交叉口的交通安全的做法。

 2、在对待黄灯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的问题上,笔者认为黄灯不仅要设,而且对其时间长短的设计还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黄灯、全红时间均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即黄灯保证车辆平稳停车,避免追尾,全红保证交叉口清空,避免交叉方向车辆间发生碰撞。黄灯亮时不能安全停车的车辆允许通过停车线的交通法规则是最适合于中国目前的现状。因此,强烈建议将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黄灯的含义的规定修改为;“黄灯启亮表示交通信号灯即将变为红灯,碰到黄灯时应该减速停车,除非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在黄灯期间通过停车线进入交叉口。”这意味着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是合法的行为,但为了防止抢黄灯现象(即黄灯期间加速行驶抢在黄灯结束前越过停车线)现象的发生,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交叉口的限速,否则将因黄灯超速而被处罚。同时在闯红灯现象较为突出的交叉口除了安装闯红灯抓拍系统外,还增设闯黄灯超速自动检测与抓拍功能,减少信号过渡期间超速抢灯现象的发生,保障交叉口的交通安全。新的规定顺应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与交通心理,从而提高交通流的可控性,减少闯红灯等违章现象,同时降低了信号过渡期间车辆的速度,提高交叉口的交通安全和效率。

 3、在目前黄灯期间禁止越过停车线的交通法规的背景下,黄灯的设置已经完全丧失其本来功能,黄灯期间禁止越过停车线具有逻辑上与科学上的错误,在中国现有的交通法规体系不进行修改的前提下,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在黄灯之前增设绿灯倒计时信号,并在交通法规中明确绿灯倒计时的法律地位,即应明确规定:“绿灯倒计时表示绿灯即将结束,驾驶员应做好停车准备,当绿灯一旦结束后所有车辆不应越过停车线,否则当以闯红灯论处。”如此操作将黄灯本来应具的功能转嫁给了绿灯倒计时信号,造成中国的交通法规与世界通行的交通法规的抵触,并且当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时,黄灯的存在已经没有必要,完全可以取消而由绿灯倒计时代替。

 4、须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全国各地黄灯信号及全红信号时长的设置标准,纠正各地交管部门目前流行的通过削减过渡信号阶段以增加绿信比(绿灯时间在信号周期所占的比率),进而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的错误理念。正是基于这种错误的理念,很多城市在信号灯控制中或是废除了全红阶段,或是缩短了黄灯时间,更有甚者把两者都取消了,交叉口一旦不能作到真正清空,所谓通行能力增加量就要大打折扣,但其对交叉口交通安全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是非常明显的。那种声称取消黄灯及全红信号既能提高通行能力同时还降低事故率的说法,笔者认为未免是对大众智商的一种愚弄。

 5、目前很多城市黄灯信号的时长是根据交叉口的大小来设置,造成一条道路沿线各交叉口的黄灯时间长短不一,造成了一些司机对黄灯时长的预判出现困难。从上面的分析可知,黄灯的时长与交叉口的大小没有关系,只与交叉口的限速以及车辆的制动性能有关,对于一条交通干线,沿线各交叉口的黄灯时长宜统一,这有利于驾驶员的判断,而全红时间的长短则与交叉口的几何布局密切相关,必须根据不同交叉口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影响黄灯时长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路面的摩阻系数,因为它直接决定车辆的制动能力,但路面的摩阻系统受天气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在雨雪天气下车辆的制动能力会严重降低,因此建议在雨雪天气中(如现在的哈尔滨等城市)可适当延长黄灯的信号时长。

 6、全红信号时长是根据交叉口车辆的进入时间与清空时间之间的差值大小来计算的,为安全起见,下一相位绿灯头车到达冲突点的进入时间是按最不利情况计算的,在交叉口实际运行情况中,由于排队的影响,下一相位信号灯由红灯变成绿灯时,绿灯头车大多数情况是从静止状态开始加速通过交叉口,并且驾驶员看到绿灯启亮时还需有一段反应与操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头车到达冲突点的进入时间往往大于车辆在停车线前不停车直接通过时计算所得的结果,这样造成交叉口的全红时间会较长,信号损失时间过多,但出于交通安全的考虑,我们切不可简单地按车辆从静止状态开始加速的情况来计算车辆的进入时间,因为由于交通流的波动性,绿灯启亮时停车线前没有停车的情况总会发生,如按静止状态计算车辆的进入时间将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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