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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规则在交通工程中的危害

低价中标,原本是一项初衷正确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失去科学的评价体系,特别是缺少对科学发展的全面认识时,往往会造成更大的浪费甚至破坏。

低价中标,原本是一项初衷正确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失去科学的评价体系,特别是缺少对科学发展的全面认识时,往往会造成更大的浪费甚至破坏。

危害一:全生命周期和可持续发展被忽视

众所周知,交通工程,作为道路交通的基础设施,最重要的就是全生命周期和安全价值,因为这些设施,是要长年累月为完成人和货物的安全运送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的,如果短期质量尚可,长期无法维系,那就要考虑更换成本和代价。所以交通工程的经济价值和性能的评判,往往需要放在一个非常大的跨度里去评价和实现的,而目前的低价中标的规则,往往会忽视这种时间属性。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交通标志的反光表面,在美国不仅有立法,提出最低逆反射系数的反光性能要求,还有年限要求,一般都要求达到12年的质量保证,换句话说,12年里,交通标志的反光亮度要达到特定的指标要求,不需要经常进行更换和维护。如果在招标采购时,忽视了这种全生命周期和可持续的要素,而仅仅以初始亮度做为裁定标准,那么就会在低价中标的规则驱动下,让劣质反光材料中标,结果两三年后就要进行更换,甚至已经因为劣质性能导致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下降,出了事故……从全生命周期看,反倒要花费更高的成本,造成更大的浪费和环境代价——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司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很多人爱开远光灯,其实就与标志标线的反光材料的应用水平普遍较低有关,导致驾驶任务难度过高,驾驶人心理压力大,需要用远光灯搜寻路况、确定横纵坐标有直接关系。

危害二:重创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和能力

企业搞科研,是需要可以持续的投入的,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都要付出比一般企业更多的代价,才有可能获得更优秀的技术和产品,这是基本的常识。而保持持续投入的唯一方法,就是可以获得持续的、更优厚的回报,换句话说,如果科研产品无法转化成利润率更高的商品,比科技含量低的商品获得更多的利润,那么这种科研的动力就会丧失。在我国长期以来的政府采购规则中,低价中标是一项非常主流的评标规则,导致在很多时候,投标人根本不敢为自己的创新产品提出更高的价格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已经演变成了阻碍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一座隐形的大山。在低价中标的规则下,很多招标采购,就成了劣币驱除良币的过程。

道理很简单,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不发达的今天,当企业投入巨大资金、经历过大量的失败后,找到了好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时,同行业的竞争者就会开始效仿,很多时候,即使有专利保护,这样的仿效也是很难杜绝的,于是就会出现通过仿造、变造而有能力进行低价竞争的企业围攻原始发明人的情况,导致创新技术尚未来得及通过转化的商品收回投资就陷入价格竞争的困境之中,低价中标的规则,这时就成了帮凶。

比如标线产品,我国的道路标线,长期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白天看着脏,晚上看不到,在最需要借助标线提示道路线型的雨夜,我国的标线基本都失去了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多大城市,在傍晚的蒙蒙细雨中交通容易陷入瘫痪的原因,也是很多司机夜里需要开远光灯看路的原因。究其原由,就是因为我国的标线市场,因为准入门槛低,检测手段少,监控力度不够,虽然有国家标准已经引入了高性能的雨夜反光标线,但是因为低价竞争和低价中标的规则驱动,导致根本没有企业有能力使用高性能标线材料,特别是标线中的高折射率反光微珠,更是没人使用,导致了标线的夜间失效。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严重,目前常规的标线价格,大幅度脱离国际市场的定价区间,从国际上普遍应用的25-40美元一平米,降到了很多地方的约3-15美元一平米,有些城市的标线维护项目甚至不计算标线材料费而只计算施工的人工费,导致交通控制措施最基本手段的缺失,引发很多道路安全问题。

危害三: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遭遇严重威胁

交通工程设施的一个最大的价值,就是从最基本的角度上,提供道路安全通行的保障条件,而且是无时无刻不在发挥作用的一类设施,严格意义上说,司机们如何开车,是由交通工程师决定的,而不是司机决定的。这类设施的安全原理,主要是通过描述路况和交通控制指令来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和行为的,所以其表现形式的高质量直接影响到交通参与者的感受质量,进而影响其遵从度。这已经是国际公认的安全技术线路,也正因为此,国际交通工程界一直在致力于提高设施的设置水平、材料的表现力,无论是色彩、亮度还是可持续性,都已有漫长的研发和改进历史。但是这些改善,都是非常细微的,有针对性的。比如与行车安全视距维护息息相关的道路轮廓标,一般时间段时并看不出太多的差异,但是到了夜间,反光材料的质量差异会有着天壤之别,其视距差甚至可以高达400到600米以上。如果采购单位一味追求低价中标,这类设施就很容易被大打折扣。

在这个方面,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德国的一种做法,在德国,如果一个企业亏损了,政府会专门进行调查,因为德国政府相信,一家企业不赚钱,就有可能开始坑蒙拐骗伤害社会!在交通设施的招标采购中,如果我们一味地去鼓励低价竞标而不设质量底线和监督规则,不去鼓励企业为创新和提供优质服务而赚取更高的利润,而是诱导甚至强迫企业去自残,我们将会面临更大的威胁、遭遇更大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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