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世东: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建设与治理
后疫情时代,将是停车建设、治理的春天
编者按:近日,由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重庆市公路学会静态交通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重庆交通大学科技处、重庆交通大学产学研合作处、重庆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重庆市智慧交通众创空间联合承办的“第二届重庆智慧停车与静态交通高峰论坛”线上论坛中,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作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建设与治理》报告。
该报告介绍了我国疫情新形势下,关于城市停车的建设与治理问题。报告首先说明我国正处于后疫情时代,通过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是未来的工作重点,其中汽车、停车在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中具有重要作用。
针对停车建设的需求与缺口持续不断增大、“停车难”和“乱停车”现象,提出要加强停车执法的同时,充分利用好路内停车电子收费的执法作用,既可以维护好公共秩序,又可以把需求转化成真正市场需求,同时提出落实停车价格市场定价、做好土地分层出让以及做好产权登记等一系列建议,为停车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路径进行停车建设与治理,实现必要的停车规范有序。
一、后疫情时代,更大精力推动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12月月初,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分析安排了2023年的经济工作,其中重点为内需,提出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14日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内需的规划战略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加强停车建设。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中,汽车消费是最大的消费,十分重要。
目前需要为汽车消费提供停车保障,而在投资这一方面,关于停车场的投资,程世东认为,在下一步的整个全国投资中,对于停车场投资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会越来越大,因为在整个总投资中,房地产投资在快速降低,并且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铁路、公路等也基本适应甚至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的有效投资越来越少。
二、停车是有效投资领域,缺口、市场需求空间更大
停车位增长远落后于汽车增长:相比于上述所提到的房地产与传统基建,停车目前是非常有效的一个投资领域,并且现在关于停车的需求缺口或者说投资的空间、规模越来越大。
在2015年七部委制定停车政策时,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将停车场的建设作为有效投资领域来稳定经济增长。从2015年到2021年的7年中,总体上看,小汽车的发展持续且快速,据统计,我国每年汽车的增长量大约为2000万辆,7年一共增加了1.5亿辆,到今年上半年,汽车增长总量超过了3亿辆,预计到今年年底增加到3.2亿辆,基本上80%以上的都是小汽车。
疫情后停车需求更大:从15年提出停车问题,到如今小汽车总量翻了一倍,而小汽车的增长必然带来停车需求的增长,因此现在的停车需求跟7年前第一次提出停车政策相比,停车需求有了非常大的变化,而停车位的增长却增长远远落后于汽车。
同时,疫情过后,人民生产生活越来越多,活动也越来越多,出行停车的需求也会更大,故我国的停车缺口、市场需求空间和规模实际上是越来越大的。
三、停车更难、更乱,建设治理的迫切性更高
停车需求增大,但停车供给却没有跟上,因此停车会越来越难,无处可停会使得大家乱停车,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正常的公共秩序,包括在应急救援方面。很多时候小区的消防救援或是生命救援都会被小汽车堵住,包括前一段时间酿成惨剧的乌鲁木齐的大火中,也有因为汽车乱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阻挡了救援通道,影响了及时救援。
客观要求、社会舆情推动城市政府抓紧开展工作。整体上看,人民群众对于停车这种客观的需求和诉求,实际上在推动着城市政府迫切的开展相关的停车工作。近几年来,一方面有国家层面的推动,城市政府也在积极主动去推动这项工作。但因为疫情,这两年城市政府包括在国家层面在推动停车方面有一定的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滞后。
二十大后、新一届政府将有更大干劲。在疫情之后,明年3月份开始新一届的政府班子组建,新政府一定会有更大的积极性来推动这项工作。对于停车问题,程世东认为,业界有义务和责任来去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包括推动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这不仅仅解决民生问题,同时促进停车场投资,进而有效的稳定经济增长,让政府更有力度的去推进停车工作。
四、加强停车执法,更好秩序的同时,更多的市场需求
当停车位供不应求时,如果把需求转化成真正的市场需求,则会大大提升停车场经济效益,从而带动投资,但如果车辆乱停车,这种需求实际上就没有转化成真正的市场需求。
因此在停车需求转成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停车执法非常重要,通过执法减少乱停车行为。这几年公安部门也在通过各种方式来推动各城市加强停车执法。
除了停车执法之外,这几年路内的电子收费得到了高速发展,它在提高公众停车交费意识的同时,会有效推动停车违法治理。路内停车电子收费中不论是高位视频、低位视频或是地磁+PDA,都可以获取到很多违法停车的证据,把这些证据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作为违法停车治理的依据,会有效提升执法效果。
如果充分发挥普通停车执法和路内停车电子收费这两种方式的作用,真正的市场需求就会大大提升。
五、切实落实停车价格市场定价,提高停车收益
停车位是商业地产、“商品房”:真正的市场需求起来后,在供不应求的条件下,应该让市场去确定停车的价格,这样才可以取得更高的收益。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停车位的属性是什么?是像道路一样的公共产品还是其他?
对此程世东认为,停车位是一个商业地产,是一个商品。在城市交通领域里,公共交通(地铁、地面公交)才是基本公共服务,小汽车的出行不是基本公共服务,跟小汽车出行相关的停车位,就不是基本公共服务,它相当于一个商品房的概念。
停车是民生工程,但不一定低价:停车是一个民生工程,如今许多城市政府因其是民生工程而进行政府定价、降低停车费。程世东解释,停车位虽是一个民生工程,但是民生工程不一定低价。如柴米油盐“菜篮子”工程,也属于民生工程,但这些物品都是市场定价,因此说民生工程不一定是要低价。
先从出行停车位开始,包括路内;居住小区循序渐进,逐步市场定价:停车位是一个“商品房”,要市场定价,首先从出行停车位开始,包括路内停车。路内停车属于政府所有,故应该政府定价,但政府定价并不一定是低价,而是同样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定价。
如今部分城市,已经在考虑根据市场的供需关系来进行动态调整路内停车的价格。但居住小区的停车价格,还需在政府的指导下循序渐进的实现与市场定价接轨。
停车是交通拥堵治理非常有效的手段:中国香港小汽车的拥有率仅占中国大陆总体水平的一半,是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1/4左右。香港没有实行小汽车限购的政策,但因停车位很少、在市场条件下停车位价格很高,停车位平均价格在200万港币以上,人们买得起车却买不起停车位,停车有效控制了购车需求,使得总体出行交通状况没有很拥堵。
六、做好土地分层出让、更灵活的出让方式:降低土地成本
实现严格执法、市场对停车位进行自由定价,要推动停车建设、产业化,还需要解决土地问题。
当前城市里能提供给停车建设的土地非常少,更多的是利用地上地下的空间,这需要将土地的分层出让:把地面或地表已经利用的土地,将其地下空间进行分层出让。在这方面,我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第二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可以出让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层出让。该政策文件的示范合同文本里也对竖向空间有明确界定,即可以单独的出让地下XX米到地下XX米的空间。
对于土地出让的方式,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要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除了带招拍挂以外,还有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限供应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多种出让土地的形式。
程世东认为,即使采取招拍挂,也可以考虑带条件招拍挂:若是限定这块土地用途是停车进行招拍挂,最后土地的出让价格应该也不会太贵,因为是大家都要来做停车的话,就不会出很多钱。
七、做好产权登记:快速变现、资本退出
解决了土地的问题后,还需要解决产权的问题。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登记,按照本实施细则中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明确具有独立利用空间价值的特定空间,不管是建筑物还是构筑物,都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停车场停车位是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符合条件,是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
其中,需要加以强调的是整个停车场一个产权证,还是跟商品房一样每一个停车位都有一个产权证,即车位能否分割转让,不是在产权登记环节确定,而是在土地出让环节。
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只要在权利设定环节将相关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当事人按规定提交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材料等登记申请材料,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在土地出让环节,就已经明确这块土地上建筑建设的停车场是不是可以分割转让,还是只有一个产权证,一定要注意。
对于土地、产权的问题,国家层级总体上不存在政策障碍,需要各地积极推进实施。国办46号文中也明确:“各地区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出台不同类型停车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
八、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路径,实现必要的停车规范有序!
针对现在的停车难和乱停车问题,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路径,实现必要的停车规范有序。
对于“停车难”,一方面是靠增加供给来解决问题,重点是保障居住区的基本停车,特别是老旧小区;另一方面是提高停车共享的意愿,让停车位充分利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对于治理“乱停车”,就是加强停车执法。执法和停车建设有一定的逻辑关系:执法能够把需求变成有真正的市场需求,在供不应求条件,价格上涨,进而增加投资的收益,社会资本才有条件和意愿来去进行停车位建设。
以上更多是从投资、建设的逻辑讲的停车,但整个城市停车绝不仅仅是建设,执法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最后的目标是必要的停车规范有序。
九、后疫情时代,将是停车建设、治理的春天
随着疫情过去,老百姓在停车方面客观上有需求,也有诉求;政府也有动力去推动建设、治理;如果能改善营商环境,企业也一定有意愿来进行投资建设。
在整个城市停车建设和治理中,总体路径是清晰的、政策是明确的。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许多问题,但办法总比问题多,大家协同努力,共同解决这些问题,共同改善城市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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